宁德市三都澳公证处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窗口辅助人员1名(劳务派遣,办公地点: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公证处窗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者传染病。
(四)招聘人数、专业
招聘岗位 | 学历学位 | 户籍 | 年龄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其他要求 |
窗口辅助人员 | 大专及以上 | 宁德 | 35周岁以下 | 1 | 不限,法学、汉语语言文学、英语专业优先 | 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
(五)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熟练掌握办公软件、办公设备的应用。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有违法违纪受过处罚、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和面试
(一)报名时间:2023年2月27日至3月12日。
(二)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应聘者将报名表(见附件)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的扫描件发送到报名邮箱fjndgzc@163.com,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应聘岗位”。
宁德市三都澳公证处将对报名者资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参加笔试和面试。
三、用工性质及薪酬待遇
用工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务派遣手续,最低服务期限不低于1年,办理“五险一金”,月薪约3500元(含单位应缴纳的“五险一金”部分)。试用期三个月,签订三年劳务派遣合同。
四、录用程序
(一)经过审查后,宁德市三都澳公证处将通知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笔试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二)取笔试和面试总分第一名为拟聘用人员并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三)拟聘用人员体检合格后,还需提供人民银行提供征信证明和户籍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若体检不合格或者未能提供良好的征信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则按笔试和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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