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抚顺银行)于1998年6月成立,属于按照《公司法》运作的股份制城商行,前身为抚顺市商业银行,并于2011年6月更名为抚顺银行,成为跨区域经营的商业银行。
截至2022年末,抚顺银行总资产规模超过1000亿元,各项存贷款余额继续保持在抚顺市首位,设有沈阳分行、营口分行、鞍山分行、丹东分行及6家一级支行,机构营业网点达到76家,成为抚顺地区具有重大影响力的金融服务供应商。
现面向行内外公开招聘部分中层管理人员,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聘职位
(一)总行中层正职(共4人)
普惠金融部、国际业务部、投行与资产管理部、社区银行部各1人。
(二)总行中层副职(共3人)
公司业务部2人、票据业务部1人。
二、招聘条件
招聘条件包括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同时符合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的,择优选用。未同时达到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的,不予选用。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具有正确的业绩观;
2.身体和心理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3.具有良好的守法合规记录及经济、金融从业记录;
4.具有担任拟任职务所需的相关知识、经验及能力;
5.与应聘职位不存在需要履职回避的亲属关系;
6.未受到过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如受处分,处分影响期已满,且不影响使用。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原则上,男性55周岁(含)以下,即1968年(含)以后出生;女性50周岁(含)以下,即1973年(含)以后出生。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任职经历要求:
(1)应聘中层正职应具备相关业务管理经验,并累计担任过下列职务3年(含)以上,国有商业银行一级分行相关业务部室副职或二级分行相应部室正职或支行行长及以上职务;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其他大中型金融机构、城市商业银行总行相关业务部室副职或一级分行相关部室正职或支行行长及以上职务;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相应职级。
(2)应聘中层副职的,应具备5年(含)以上银行工作经历。其中,包括3年(含)以上相关业务条线管理经验。
4.对于特别优秀的应聘者,在符合监管要求等情况下,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应聘报名
(二)资格审查
(三)竞聘演讲
(四)确定考察人选
(五)研究确定拟任人选
(六)公示
(七)办理入职手续
(八)正式任命
四、报名须知
(一)应聘者须真实、完整、准确提供材料及信息。否则,本行有权取消其录用资格。
(二)应聘者报名,确定意向应聘的部门。意向应聘部门并非最终拟任部门,本行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调整。
应聘者通过邮箱投递“应聘报名表+竞聘优势简述”进行报名,邮箱地址为rlzy@bankoffs.com.cn,邮件题目为“姓名+应聘职位”,应聘报名表及竞聘优势简述可在抚顺银行官网—“人才招聘”—“招聘公告”本次招聘界面内下载。
(三)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同意对应聘岗位进行调剂,则在应聘报名表中“是否服从组织安排”栏中填写“是”,不同意则填写“否”。
(四)应聘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6日(星期一)13:00。
(五)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查后,我行将通过短信的形式告知后续公开竞聘等工作安排,如在报名截止后7天内未收到短信通知,则视为未通过资格审查。
(六)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及信息,本行将严格保密,恕不退还。
五、特别声明
(一)本次招聘信息仅通过抚顺银行官网和“抚顺银行招聘”公众号发布,没有其他发布渠道,一切招聘信息均以本行对外公告为准。
(二)本行不会通过任何形式向应聘者收取任何费用或要求提供担保,不会收取应聘者任何证件原件。
(三)对冒充本行名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等从事非法活动的网站、个人或其他组织,本行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招聘过程中,应聘者交通食宿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五)此项工作接受行内外广泛监督,对选拔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可以负责任地向总行党委和驻抚顺银行纪检监察组检举。检举电话:12388;检举信箱:驻抚顺银行纪检监察组(抚顺银行1607室),邮编为113122。
(六)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属于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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