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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西湖区民政局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25 13:00     浏览量:758

因工作需要,杭州市西湖区民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3.具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能承受一定工作压力,且服务意识强;

4、年龄要求在1988年3月1日(含当天)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中共党员可适当放宽至1983年3月1日(含当天)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

(二)岗位条件

岗位

序号

岗 位

人 数

要 求

岗位1

西湖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1

杭州市户籍,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助理及以上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资格证书。

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有沟通协调能力,有责任心,主要从事中心内勤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协助信息宣传、工作平台运营等工作。

二、现场报名

1. 报名时间: 2023年3月2日9:00-11:30,14:0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东楼550办公室。(文一西路858号)咨询电话:0571-8951033。

3.现场提交报名材料:①岗位报名表(见附件,填写完整签字打印带至现场);②助理及以上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请将以上材料带至报名现场初审。

三、考试方式

报名材料初选后,开展考试。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和应急应变等综合素质。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试场所的管理要求和相关安排。

四、体检、考察及录用

面试完毕,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劳务派遣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办理入职手续。薪资待遇按照杭州市西湖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将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递补。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3.被聘用的人员在试用期内离职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替补人员,经体检、考察和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合同。

附件:

杭州市西湖区民政局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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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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