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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25 13:11     浏览量:679

因工作需要,永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如下:

岗位

人数

性别

年龄

学历

专业

相关要求

物业管理科工作人员

1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不限

具有统计相关工作经验,或文字写作能力好的人员优先。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自愿服从用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三)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或能力。

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聘用岗位工作的。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需携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1寸照一张;

(2)报名表(需贴上一寸照)可自行下载打印,也可到报名点领取后填报。

2.报名时间:2023年2月27日-3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3.报名地点:永康市金城路25号机关事务服务中心4203办公室(线上报名材料发1466898256@qq.com)

4.报名要求: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联系电话:0579-87101715

(二)考试形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政审:根据考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组织体检,安排政审。

(四)聘用:试用期合格人员与永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

注:聘用人员在接受聘用前须与原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四、其他事项

(一)聘用对象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各项社会基本保险和福利(五险一金),工资待遇根据永康市编外用工核定经费标准发放。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永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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