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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越城区司法局关于招聘司法协理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25 13:20     浏览量:710

根据工作需要,越城区司法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2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设置

人数

性别

专业要求

学历要求

备注

司法协理员岗位(01)

7

不限

大专:社区矫正专业;

本科:法学类、社会学类、教育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心理学类、公共管理类;

退役军人专业不限。

本科(社区矫正专业毕业、退役军人放宽至大专)

从事东湖、迪荡、塔山、府山等街道基层司法协理工作,服从岗位分配。

司法协理员岗位(02)

7

不限

从事东浦、北海、斗门、灵芝等街道基层司法协理工作,服从岗位分配。

司法协理员岗位(03)

7

不限

从事陶堰、马山、孙端、沥海等街道基层司法协理工作,服从岗位分配。

司法协理员岗位(04)

8

不限

从事稽山、鉴湖、城南、皋埠、富盛等镇街基层司法协理工作,服从岗位分配。

二、岗位职责

承担基层镇街社区矫正人员管理、刑满释放人员帮教、矛盾纠纷调处、法律服务、法治建设等司法行政辅助工作。

三、招聘要求及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司法行政工作;

(三)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四)绍兴市下辖六个县市区户籍、40周岁以下公民(1983年2月24日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党纪政纪受处分期内或者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3)因违纪违规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开除、辞退、解聘的;(4)与原单位有劳动纠纷的;(5)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6)有其他不适宜报名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6日至3月10号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请在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近期免冠一寸照2张、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前往越城区丰山路277号207室(越城区社区矫正中心)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现场领取准考证。

如上述岗位报考人数不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则按相关规定核减招录人数或取消招考。

(二)考试方式:

经资格审核通过后的报考人员持身份证明和准考证进行笔试。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的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面试人数不足比例的,则按笔试实有人数参加面试。若笔试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总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笔试主要考综合基础知识,不指定考试教材。面试为结构化面试,着重考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综合分析、应变协调、语言表达以及举止仪表。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和公示:

总成绩确定后,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最终得分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根据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公示参照浙江省公务员考录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合格人员在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考生本人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录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察能胜任岗位的,正式办理相关录用手续;不胜任的,取消录用资格。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

(三)录用人员报酬待遇按越城区编外聘用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四)要求为“**以上”的,均含**,即**及以上;“**以下”也同理。

(五)咨询电话:0575-85209950。

绍兴市越城区司法局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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