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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学船海与能源动力工程学院航海类教师招聘启事

发布时间:2023-02-25 13:20     浏览量:622

为加强船海与能源动力工程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更好地推动我校船员培训与教育工作,根据《武汉理工大学航海类新教师聘用管理实施细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航海类教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职责要求

1.招聘岗位:航海类专任教师

2.岗位数量:2名

3. 专业要求:轮机工程

4.岗位职责:面向航海类本科教育教学、实操实训;非日校船员培训与教学;参与轮机工程学科研究与社会服务;参与相关课程建设与实验室建设工作等。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航海,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有创新意识和从事教学科研的潜力,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品行端正,能胜任教学科研工作,履行岗位职责。

(二)其他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教育部认证的国外航海类专业博士研究生;

2.国内知名航海类专业博士研究生,并持有有效高级船员适任证书,在国际知名或国有大型骨干航运公司担任高级船员相应职务不少于10个月,年龄在35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士及硕士均毕业于国内外高水平航海类高校,本科专业为轮机工程,并持有有效的大管轮适任证书,且实际担任对应职务不少于12个月,年龄在35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硕士毕业于国内外高水平航海类高校,且本科专业为轮机工程,并持有有效甲类轮机长证书,年龄在40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1. 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各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适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请将上述材料原件扫描后发送到邮箱:jtxyzhbg@163.com。

船海能动学院将会同人事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 面试及专业能力考核

船海能动学院组织应聘人员面试及专业能力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

四、其它

1.应聘人员若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实后取消资格。

2.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27-86551193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友谊大道1178号武汉理工大学船海与能源动力工程学院

武汉理工大学人事处

武汉理工大学船海与能源动力工程学院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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