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拱墅分局因单位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环保辅助人员,共1名。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2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7.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有驾照。
三、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月6日
2.报名方式:(1)现场报名。地点为白石巷156号4楼。(2)邮箱报名:通过电子邮件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请注明“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姓名”。邮箱:ssthjjgsfj@163.com。
3.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同时附近期免冠电子彩照。
4.资格初审:分局于 3月8日前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话形式回复初审结果。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科目一门。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3月9日上午9:30;地点:白石巷156号4楼。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4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实际参加笔试人员不足1:4的比例,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和面试的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的通用做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杭州人才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合同。被聘用的人员在试用期内离职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替补人员,经体检、考察和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合同。
七、其他说明
1.被录用人员为编外人员性质,按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工资福利待遇按同类人员执行。
2.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拱墅分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1-85133191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拱墅分局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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