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司法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5名司法警察,其中男性4名,女性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自愿从事司法辅助工作;
(二)具备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其中,2022年专科以上应届毕业的,可持学校的毕业证明报名;
(三)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22日至2003年2月22日);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其中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口齿清楚,无残疾、纹身、传染性疾病和其他遗传病史,责任心、纪律性强,退伍军人(无学历限制)、警校毕业生,可优先考虑;
(五)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聘用后,服从分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治安处罚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在学习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近三年曾受过记大过、降级、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四)本人的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五)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有其他不适宜担任临聘司法警察情形的。
三、工作职责
(一)协助承担法院机关及法庭办公区域安全保卫、值班警戒;
(二)配合业务庭室从事需要警力协助的办案活动;
(三)负责押解刑事被告人开庭;
(四)负责应当值庭的庭审警卫;
(五)其他需要完成的相关工作。
四、工资福利待遇和用工方式
(一)工资福利待遇:每月免费提供早、中餐。试用期为一个月,工资1900元。试用期满后每月工资2550元并按政策购买社会保险,工作满一年后按工作时间增加相应工龄工资。
(二)劳务方式:聘用人员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五、招聘考试方法及程序
(一)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分为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男子俯卧撑,女子仰卧起坐、10米折返跑。主要测试招聘人员的身体素质和体能水平。体能测试没有达标,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二)面试。主要测试招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三)考察和体检。对拟被招聘对象本人及家庭进行政审考察,考察合格后进行体检。
(四)如有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可依体能测试和面试结果进行递补。
(五)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报名及其他事项
(一)咨询电话: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政治部 0731-58201736;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2日至2023年2月28日。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退伍证)、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可现场报名(雨湖法院402办公室),也可将上述资料的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yhfyzzb@163.com)。
七、纪律要求及有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开展工作。本院将提高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凡违反纪律、徇私舞弊、失职渎职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次招聘有关事项由本院政治部按照上级法院规定予以解释。咨询电话:0731-58201736(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