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安义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资格条件 | |||||
性别 | 专业 | 技能要求 | 学历 | 年龄 | 其他条件 | ||
出纳 | 1 | 不限 | 会计类 专业 | 熟悉财务基本知识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40周岁以下(1983年2月25日以后出生),具备相关工作经验的,可酌情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8年2月25日以后出生) | 同等条件下,取得会计资格证书、会计工作经验一年以上者可优先 |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安排,自愿从事法院相关工作;
3.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且有适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时间:2月26日—3月2日,请报名人员在工作时间到安义县人民法院进行报名: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非工作日通过邮件方式报名。
2.地点:
请在安义县人民法院门卫室报名,报名时落实有关防疫要求。
3.方式:
A.工作日现场报名,联系电话:0791-83412667
B.网络报名:关注安义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进入招聘栏目,下载填写报名表,扫描相关证件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664280761@qq.com
4.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个人简历(即附件报名表);
②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其他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网络报名的提供扫描件;
③本人近期免冠二寸彩照2张。
(二)面试
参照公务员考试入围面试比例相关规定,面试比例为3:1。如报名人数较少,不能达到开考及面试比例,则不受开考及面试比例限制,仍然照常推进开考及面试工作。
时间:3月3日(周五)上午10:00
地点:安义县法院四楼小会议室(提前在四楼大会议室集中)
项目内容:岗位相关知识
需带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三)体检和政审考察
根据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职位招聘人数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政治部组织政审考察。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政审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完成后考生本人自愿放弃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四、有关要求
请应聘人员应聘、考试全过程,严格按照县疫情防控有关精神,落实有关防护措施。以上考试安排如遇疫情等特殊原因发生变更,将电话另行通知。
五、工资待遇
1.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统聘,正式聘用期工资:年薪5万元,包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及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含大病医疗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单位及个人缴纳部分。
2.享受防暑降温费、防寒费、年节福利。
3.单位提供工作早餐和工作中餐,外地干警提供晚餐。
安义县人民法院
2023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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