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市中心贷款信息科工作人员1名。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与职业操守。
2.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有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3.年龄35周岁以下。
4.熟悉电脑操作,能熟练运用EXCEL、WORD、PPT等常用办公软件。
(二)禁止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
2.具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按公开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报名、资格审查、测试、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7日-3月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科(广安市人民政府大楼722办公室),咨询电话:0826-2348908。
(三)须提交的资料(提交复印件时,还须提供原件核对)
1.下载《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双面打印)1份,自行打印填写;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1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2张。
(四)资格审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报名者本人在规定时间前来中心进行测试。
五、测试测试内容主要是考察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等。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聘用测试结束后,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事业单位考录的相关体检标准进行,费用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信息将在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2个月。因不合格出现空缺,按测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薪酬待遇及聘用方式
(一)编外人员薪酬待遇参照《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聘用编外人员薪酬及福利待遇管理办法》执行。
(二)聘用方式为劳务派遣方式,由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劳动关系由派遣公司管理,聘用人员的工作考核管理参照《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聘用编外人员管理考核办法》执行。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后续通知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后续通知并保持电话畅通,确保按通知要求参加测试等,因不关注后续通知或者电话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负责。
2.报名时所交资料无论参加测试与否,恕不退还。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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