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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药品审评与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及政务服务窗口2023年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28 12:32     浏览量:619

根据工作需要,湖南省药品审评与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及政务服务窗口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药品、化妆品技术审评与监测岗:3人,从事药品、化妆品技术审评及不良反应监测等工作。

(二)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与监测岗:4人,从事医疗器械技术审评及不良反应监测等工作。

(三)辅助审评岗:1人,从事辅助医疗器械审评工作。

(四)政务服务窗口岗:2人,从事受理、审核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行政审批辅助事宜。

各岗位实聘人数,根据报名情况、面试情况及单位工作实际确定,可以不招满。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体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工作积极、事业心强、勤奋敬业、作风正派;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等(附表1);

(五)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三)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

(六)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人员待遇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均为编制外工作人员,工作地点在长沙,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一年),委托劳务派遣公司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一年。

工资待遇:药械化技术审评与监测岗每月应发工资7000元左右;其他岗位薪酬按照《聘任制工作人员薪酬管理规定》标准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mpa.hunan.gov.cn/)和湖南省药品审评与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网站(http://mpa.hunan.gov.cn/yszx/)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8日9时至2023年3月5日17时。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无效。

请应聘者认真阅读招聘条件,下载《湖南省药品审评与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及政务窗口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按有关要求填写本人的报名信息,连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或学信网教育部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与报考职位相关的学术资料(包括论文、课题等)、工作单位证明、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电子版照片,及应聘人员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yszxzhb@163.com),压缩文件命名为“××报名资料-报考职位”,例如“张三报名资料-药品化妆品技术审评与监测岗”。《报名登记表》中需详细填写学习和工作经历。

(三)资格初审

根据报名表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电话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及面试要求。

(四)资格审查

面试时,应聘者需现场提交以下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出具学籍证明及学院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等。不提交有关材料的或提交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不予参加面试。

(五)面试

1.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综合分析、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综合能力等。根据应聘人员基本情况和面试成绩,按1:1比例进入体检、考察。

2.面试时间:暂定2023年3月下旬。

3.面试地点:暂定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金星中路469号(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六)体检与考察

组织面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在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聘用资格者,按面试成绩顺序递补,进入体检、考察。

(七)确定聘用

通过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湖南省药品审评与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其他事项

政务服务窗口招聘委托湖南省药品审评与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统一组织实施,本公告相关事宜由湖南省药品审评与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负责解释。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金星中路469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附楼四楼)。

咨询联系电话:0731-88635930,联系人:蒋波

纪检监督电话:0731-8863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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