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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攀枝花市委办公室关于攀枝花市公务服务中心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28 16:02     浏览量:911

攀枝花市公务服务中心是中共攀枝花市委办公室下属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全市公开考调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范围

全市各级在编在岗公务员、参公人员或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正式调入后原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不保留。

二、考调职位

攀枝花市公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4名,详见《2023年度攀枝花市公务服务中心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表》(附件1)。

三、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行良好;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2006年7月1日至2019年1月23日通过直接考核招聘方式进入事业单位人员必须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巡视、巡察或审计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试用期、合同协议期、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在县(区)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且工作时间不满2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

本次考调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2023年3月7日(7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具体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按以下程序进行:

1.现场报名

报考者登录攀西人才网(http://www.pxrc.com.cn/),认真阅读考调公告,了解考调职位的具体情况。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攀枝花市公务服务中心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携带资格初审所需全部资料,到中共攀枝花市委办公室217室报名(东区炳草岗大街7号市委大楼2楼)。

报名时可将本人撰写或主笔起草的非涉密文稿、发表的文章等文字材料(均为纸质),县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并作为报名材料提交(以上材料提交后不退还,请留存原件)。

2.资格初审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需携带以下材料:

①《报名表》2份(A4纸双面打印);

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③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电子版照片。

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在考调的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考调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领取准考证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接市委办公室人事科电话通知后,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中共攀枝花市委办公室217室领取准考证(东区炳草岗大街7号市委大楼2楼)。

4.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3:1的,经市委办公室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开考比例可以调整为2:1。达不到2:1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按2:1的开考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计划。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

考试成绩计算原则: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笔试由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采用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资格复审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3︰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达不到3︰1比例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均进入面试。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沟通协调能力等。面试工作结束后,在攀西人才网(http://www.pxrc.com.cn/)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在面试前提供以下资料进行资格复审:

(1)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县(区)考生由所在单位和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盖章,市级单位考生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盖章;

(2)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或事业单位人员登记表(聘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三)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领导小组根据公开考调的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实施。体检由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经领导小组研究,可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考察时间、方式和内容另行通知。

(五)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作为拟调对象进行公示(在攀西人才网 http://www.pxrc.com.cn/发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调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本次考调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调工作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其他

本公告由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2—3330951

监督电话:0812—5199908

附件:

1.

2.

中共攀枝花市委办公室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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