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金华市就业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一般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财务、档案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新招聘的编外用工一律实行劳务派遣,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编外用工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无正当理由或未经用人单位同意,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
二、招聘岗位
金华市就业服务中心综合岗位工作人员2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3月1日9时—3月10日17时止
2.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请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 jhjyfwzx@163.com。
(2)报名材料: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资格证书等资料。
3.资格初审
由金华市就业服务中心综合科按报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4.面试
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工作能力心理素质、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试。
面试地点:金华市婺城区长山路181号(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时请携带简章要求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
5.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排名递补体检。
6.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录用后,办理聘用手续。新招聘的编外用工一律实行劳务派遣,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1.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户籍、学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以及资格证书的取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3年3月1日。其中,留学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时间,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报考。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五、咨询电话
0579-82366005; 0579-82467560;
金华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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