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人才工作部署要求,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集聚更多优秀人才,推动绩溪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安徽省绩溪中学、绩溪县适之中学面向安徽师范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岗位及人数
安徽省绩溪中学(10名):高中数学3名、高中语文3名、高中物理2名、高中地理1名、高中化学1名。
绩溪县适之中学(2名):初中地理1名、化学1名。
安徽省绩溪中学为省示范高中,绩溪县适之中学为初级中学,学校简要情况附后(见附件1)。各岗位和计划详见《2023年安徽省绩溪中学、绩溪县适之中学面向安徽师范大学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见附件2)。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引进对象为安徽师范大学应历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23日及以后出生);
(五)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条件。
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及代码均参照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等专业目录(见附件2)进行设置,考生所学专业如不属于上述专业目录,可以参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相关新旧专业对照表进行报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四)现役军人;
(五)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引进程序
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公告同时在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s://gs.ahnu.edu.cn/index.jsp)、绩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njx.gov.cn/)等相关网站统一发布。其他后续相关信息将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请及时关注。
(二)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个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24:00止,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提交材料:
1.《2023年安徽省绩溪中学、绩溪县适之中学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4)电子稿及扫描件各一份(考生承诺需本人签字确认)。
2.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上传的电子照片须为单色背景近期免冠正面清晰证件照,格式JPG,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2023届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本人学生证,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及本人于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岗位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的书面承诺书。
4.教师资格证扫描件(待认定的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清晰彩色扫描件,按照材料顺序生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命名统一为“姓名+报考学科+毕业院校”,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发送至邮箱(371436620@qq.com),联系人:龚宏文,联系电话:0563-8169292。报名材料发送后,若未收到回复,须电话联系工作人员,确认报名材料是否发送成功。
(三)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按照有关资格条件,由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报考人员的材料进行初审,审查合格人员(暨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将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
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所填写专业与毕业证书专业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引进资格。
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引进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对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引进计划数。
(四)专业测试
经审查,符合岗位报考条件人员进入专业测试环节,地点、时间另行通知。专业测试最终成绩将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专业测试采取面试、说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
1.面试(满分50分):通过面试,对报考人员进行语言表达能力、执教理念、逻辑思维、诚实敬业精神、仪容仪表等方面进行测试。按照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引进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说课的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说课人选。若等于或少于引进岗位计划数的直接确定为说课人选。
2.说课(满分50分):每位报考人员说课时间10分钟。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以第一人随机抽取的说课课题,分别间隔10分钟进入备课室进行备课,并按抽签顺序进行说课。专家组根据报考人员说课情况独立评分。
说课使用现行新版高中一年级学段、初中七年级学段教材,专业测试成绩当场公布。设定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根据专业测试成绩,按照引进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体检考察人选(若专业测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情况,则以说课成绩高者优先),并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双向意向协议书。
(五)体检与考察
1.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低于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2.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3.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要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同时对其报考资格再次进行审查。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六)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有关信息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引进资格。公示后不再递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次聘期为五年),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按时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引进人才享受政策
1.引进的人才纳入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按事业单位现行政策执行。
2.引进的人才工作满3年,在绩溪首次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博士研究生可享受30万元安家补贴;硕士研究生可享受6万元安家补贴。在绩溪县城区无住房的,根据需要优先自主选择公租房户型,最长可申请租住公租房3年。
3.引进的人才3年内享受薪酬补贴,博士研究生每月补贴20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补贴1000元。
4.协助解决引进人才配偶就业问题。引进人才子女义务教育阶段需在绩溪就学的,按照优先照顾、就近择优的原则予以安排。
六、有关事宜
(一)本《公告》由绩溪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政策、考务咨询电话:0563-8169292;0563-8158075。
(三)监督电话:0563-8162052。
绩溪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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