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综合应急救援工作需要,九江市应急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国应急·九江号”船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通过竞争,择优录取。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共招聘内河船员6名,分别为:
甲板部:船长1名、大副1名、二(三)副1名(需具有内河一类及以上岗位适任证书);
轮机部:轮机长1名、大管轮1名、二(三)管轮1名(需具有内河一类及以上岗位适任证书);
岗位具体要求见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者除满足岗位计划表中的岗位要求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近5年内实际从事应聘岗位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且从事岗位以来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遵守宪法、法律和规章,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社会责任感;
4.自愿从事包括且不限于水上救援、抗洪抢险、地震灾害、地质灾害、雨雪冰冻灾害、安全生产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服从组织分配、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具有奉献精神;
5.身体和心理健康,五官端正,具有良好的品德,政治审查、体检合格;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有吸毒史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处分未满处分期限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违反有关规定,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其他不宜进入综合应急救援岗位的。
四、招聘程序、方法及时间安排
本次招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初审、现场复核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日09:00至3月8日17: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将报名发至电子邮箱:jjszyslxfzd@163.com,邮件名统一格式为:姓名+招聘岗位。
3.报名事项及要求:报名考生需在本招聘公告中下载《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好个人有关信息并上传近半年内蓝底免冠彩色照片发至报名邮箱。为确保邮箱准确收到,请于发送邮件后至报名截止时间前致电九江市应急管理局确认信息,联系电话:0792-8779116。报名表填写不规范、不准确的,报名不受理。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聘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4.诚信报名:本次报考实行线上诚信报名。考生报名不符合条件、信息不实或弄虚作假被取消资格的责任自负,并须按要求填写诚信承诺书,不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的将取消资格。如对报考内容有疑义,可先向九江市专业森林消防支队咨询确认后再填报。
(二)资格审核。
所有报名人员均参加资格审核。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初审、现场复核方式进行。资格审核从考生填写报名表开始,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由市应急管理局专业森林消防支队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市应急管理局机关纪委监督。资格审核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考者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网上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一份;
4.近期蓝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2寸);
5.工作经验需提供原工作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近一年)或其他相关工作证明;
(三)考试。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但需满足船舶要求的最低配员后开考,开考采用面试方式。
面试:根据报考者岗位匹配度等开放性试题的方式进行,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时间为8分钟,百分制,60分为及格,未达及格分数线者不予入闱。
(四)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行业标准海船船员体检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复检一次。
2.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不予聘用,产生的岗位空额根据面试测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末位同分者一同递补入围体检。
(五)政审。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审核。招聘对象录用前须填写《献身专业森林消防救援(综合应急救援)事业志愿书》,拒不承诺的取消录用资格。如因考生放弃或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额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培训及试用。
对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九江市应急管理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不良反映的按通知规定日期进入试用期。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和管理。
1.拟录用人员按要求进行为期3个月的培训试用,培训试用期满前进行转正考核,根据岗位不同分类技能考核,考核由市本级专业森林消防队依据相关管理考核规定实行,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未通过试用考核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2.经考核转正后首签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3个月),第二期劳动合同期五年,第三期劳动合同及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解除或终止聘用的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3.市本级专业森林消防队(船)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工作中 24 小时驻勤。船员要坚决服从学习训练、值班备勤、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生活管理及轮休调休等指挥制度。按照要求参加训练、应急救援、执勤备战等。队(船)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法定节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等假期,但必须无条件服从九江市专业森林消防支队依照有关规定的统筹安排。对不服从管理、不能胜任工作、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将解除劳动关系。
五、工资待遇
工资收入由基本工资、津贴补助、奖金等三项构成,并统一实行相应被装发放。
1.基本工资。试用期工资为4152元/月,经考核正式录用后:(1)基本工资根据岗位不同为4900—5827元/月;(2)绩效工资500元/月(根据绩效评定情况发放);(3)基本工资含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个人应缴纳部分,个人缴费部分由所在单位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2.津贴补助。根据岗位不同分别为:(1)职业补助880—1320元/月;(2)职务(岗位)津贴330—880元/月。
3.奖金。含年度考核奖励和工作年限奖励两项。(1)年终考核奖励为人均基本工资的2倍;(2)工作年限奖励为每期合同满后,按照4000元/年累计发放。奖金是根据队员思想政治、履职尽责、工作技能、纪律作风优良等方面,且经年终考核后按考核规定给予发放。
4.伙食与被装。工作期间,队员伙食由用人单位按标准保障,同时按照相应标准提供被装。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九江市应急管理局机关纪委设立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
七、咨询电话
九江市应急管理局机关纪委(举报电话):0792-8779732
九江市专业森林消防支队(信息咨询):0792-8779116
此公告由九江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九江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