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县直学校师资队伍的建设,经研究,我县计划通过专场招聘会为县直学校招聘教师共16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高中(职校)和小学教师岗位: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的2021年、2022年未就业毕业生和2023年应届毕业生。
2.幼儿园教师岗位: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的2021年、2022年未就业毕业生和2023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对象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遵守单位工作纪律;
4.教师资格要求:报考高中(职校)教师岗位的应具有高中(中职)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
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可先行报名参加应聘,但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5.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愿意在签约学校服务不少于5年;
7.其他条件及要求详见附件《2023年兴业县通过专场招聘会招聘县直学校教师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8.报考人员所持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设置要求不一致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中没收录的,必须现场提供所学专业内容与报考岗位专业内容80%以上相同的书面证明材料。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时间、地点及程序
(一)招聘时间、地点
1.兴业县通过专场招聘会招聘县直学校教师(广西师范大学专场)
时间:2023年3月12日
地点: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图书馆(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号)
2.兴业县通过专场招聘会招聘县直学校教师(南宁师范大学专场)
时间:2023年3月18日
地点: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田径运动场
3.兴业县通过专场招聘会招聘县直学校教师(玉林师范学院专场)
时间:2023年3月24日
地点:玉林师范学院东校区田径场
4.兴业县通过专场招聘会招聘县直学校教师(北部湾大学专场)
初定时间:2023年4月中旬
地点:北部湾大学滨海校区
其他场次根据实际招聘计划完成情况而定。具体招聘计划、时间、地点以公告或报考平台或举办招聘会高校有关告示为准。
(二)招聘报名
采用现场招聘报名形式进行。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1)报考者需填写《2023年兴业县通过专场招聘会招聘县直学校教师报名登记表》。
(2)需现场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未取得毕业证的2023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校出具的有关证明)、学士学位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表、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个人所获得的各种奖励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验证后收复印件、退回原件)。
(3)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谈。招聘工作组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毕业时间、资格证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及时反馈给应聘人员。同时与应聘人员进行面谈。
(三)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
(1)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超过1:8比例的,设笔试环节;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不足1:8比例的,该岗位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2)硕士研究生、教育部直属师范类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程序。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长为40分钟,赋分100分。笔试内容: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笔试结束后在考点公布成绩。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1∶6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设合格分数线。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2.面试内容:面试采取专业知识测试(说课、试讲或模拟上课)方式进行。综合考察应试者掌握本专业知识的程度、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教学思路及设想、教学过程展示等能力进行现场评分,赋分100分。面试成绩为考生考试的最终成绩。
3.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须达到如下规定的面试合格分数才有资格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比例为1:2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面试满分值的60%(60分)以上,方能签约;比例为1:2以下(不含1:2)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面试满分值的65%(65分)以上,方能签约。
4.面试结束当天,在考点公布成绩。
(五)总成绩计算方式与同分处理办法
面试成绩为考生考试最终成绩。
同分处理办法:依次按学历、毕业院校(含高考招生录取批次)、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依次确定为人选。如还不能取舍,同分者再次进行面试确定人选。
(六)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结束后(当天或第二天)根据招聘岗位人数和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与应聘者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考生自备就业协议书原件)。
三、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及有关待遇
(一)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公告在兴业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
2.考察。考察时必须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形成书面材料。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规定不得报考人员隐瞒个人实际情况通过考试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空缺岗位可按考生考试合格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二)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兴业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的,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调查核实,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审批,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聘用、待遇及管理
1.通过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经县人社部门批准同意聘用后,发出聘用通知,由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聘用合同(约定服务期为5年,实行一年试用期)。聘用人员由兴业县财政统一发放工资,依法享受本县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待遇。获聘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到其选择的岗位工作,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人员的聘用和管理按《玉林市非实名编制人员、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玉编办〔2018〕13号)按有关规定进行。
3.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管理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775-3766676(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办公室)
0775-3910858(县纪委监委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五、其他
兴业县通过专场招聘会招聘县直学校教师考试的组织机构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考试辅导班和发行销售的各种招聘考试参考书(资料)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机构无关。
咨询电话:0775—3776780(县教育局人事股)
附件:
兴业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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