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虹口区委党校是虹口区委的重要部门,承担区委区政府干部教育培训任务,单位性质为事业。现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共虹口区委党校使用事业编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教师1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1.招聘性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
2.专业要求:哲学类、政治学类、历史类等学科专业。
3.学历学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4.年龄要求: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5.政治面貌:中共党员优先。
6.职称要求: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7.其他要求:具有党校、高校等相关教学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岗位职责说明
1.熟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
2.积极开展科研工作,完成各类课题及调研;
3.根据教学要求及所学专业,做好备课、授课工作;
4.根据不同班次的办学要求,做好教学管理工作;
5.参加学术交流、业务进修,接受业务能力考核。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3月31日。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应聘者于即日起从本站下载《中共虹口区委党校公开招聘专职教师报名表》(见附件),于2023年3月31日前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虹口区委党校邮箱:hkdangx@126.com 。
四、招聘程序
1.资格初审。我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核,择优确定进入考试人员。未进入考试的人员不作回复。
2.考试。考试采取综合考评的方式,分为面试(30%)、专题试讲(50%)和履历分析(20%)。其中面试和专题试讲两个部分的时间初定于2023年5月,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体检。通过考试人员需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
4.考察。由区委党校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5.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和公示。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www.12333sh.gov.cn)及虹口门户网站(www.shhk.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报虹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五、聘用方式和待遇
被录用人员,将按规定办理事业人员录用手续,并享受相关待遇。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65751548 监督电话:6575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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