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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市2023年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1 21:07     浏览量:598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我选湖北”计划大力促进大学生在鄂就业创业的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17〕7号),适应新高考改革的要求,广水市拟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11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广水市16所学校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共招聘110人。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广水市2023年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时间

2023年3月9日(视招聘计划完成情况另行公告下一轮招聘时间和地点)。

三、招聘地点

湖北师范大学若水轩三楼(大学生活动中心)。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2023届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毕业生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的2021届、2022届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毕业生,同时应聘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详见《岗位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公开招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流程

1.报名。考生下载公告附件中的《广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填写相关信息后发至各用人单位邮箱。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3月9日上午9点前,应聘人员须向报考单位现场提交资格审查相关材料,因时间有限,9点后不再受理报名及资审。

报考岗位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1日,如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考试考核。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面试和笔试的试题均由第三方命题。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面试分数X60%+笔试分数X40%。考生携带《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原件至现场确认并参加考试考核。考官不少于7人,在广水市人社局的指导下组织考试考核,并做好考核、评分等有关原始材料的收集保存。

(1)面试:采取现场提问的方式进行,测评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胜任岗位的能力,也可结合后续考察环节工作,一并开展。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招聘岗位数和报考人数不低于1∶3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向广水市人社局申请保留岗位,经广水市人社局核准后,可将开考比例放宽到1:2(但划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80分,低于80分的不予录取);

(2)笔试:现场进行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取。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初步确定拟聘用人员,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应聘人员的报名表和考核材料,由各招聘单位按要求整理后,由市人社局现场审核并收回存档。

3.体检和考察。根据考生总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到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考察由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时间视招聘工作进展另行通知。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4.确定拟聘人员。用人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综合研究决定拟聘人员,报广水市教育局审核后,由广水市教育局在广水市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5.聘用。用人单位为按时取得学历学位,且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报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所聘岗位的薪酬待遇。

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后考生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在公开招聘所有程序中因本人放弃的,本人须出具书面声明,拍照或扫描、传真发至招聘单位。

六、纪律与监督

(一)广水市人社局负责对整个公开招聘过程进行指导监督。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722-6268672。

(二)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纪律和要求,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人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联系电话:广水市教育局 0722-6232010;

广水市人社局 0722-6268672。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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