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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春季学期外聘辅导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1 21:17     浏览量:553

因工作需要,我院拟公开招聘外聘辅导员5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二、报名条件及岗位职责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作风正派,能遵守党纪国法校规,未受过任何处分。

2、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热爱教育事业,愿意长期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具备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4、工作上能服从学校安排,组织观念和责任心强,具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合作精神。

5、辅导员岗位工作较特殊,要求有连续性,聘用后至少在辅导员岗位上工作满3年。

6、有思想政治专业背景优先,有辅导员工作经历优先,大学期间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优先。

三、报名要求

1、网上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应聘者在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tgc.edu.cn)下载并按要求填写《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春季学期外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

2、报名:2023年3月7日17:00之前将以下资料电子版发送至招聘工作人员邮箱(zx16v@qq.com)。

(1)报名登记表;

(2)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3)中共党员证明材料;

(4)学习和工作中所获荣誉及其他材料复印件;

(5)辅导员或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证明。

3、资格审核:应聘者要对提交的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不得以虚假资料报考。报名时填写的电子邮箱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不得变更。因考生网上填报信息错误或提供虚假资料导致资格审核有误的,由考生承担后果。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严格按照招聘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

四、考试安排

1、考试方式为面试。学校在面试考试前2天,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将面试时间、地点通知到每一位考生。

2、面试要求。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按规定时间准时参加面试。证件或证明材料原件缺失或未准时参加面试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1、根据考生成绩由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确定拟聘人选,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2、公示对象在公示期内被举报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被聘用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1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由学校决定是否递补。

4、学校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5、外聘岗位为合同制用工,无事业单位编制。

六、其他事项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取消报考资格。

2、本公告《招聘岗位及职数》所列内容,由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3、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4、本次招聘咨询电话:0717--8853350。

5、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717-8853261。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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