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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福州大学先进制造学院晋江市福大科教园区发展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学科研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2 20:38     浏览量:1105

福州大学先进制造学院晋江市福大科教园区发展中心是晋江市科学技术局下属事业单位,为更好服务和保障福州大学与我市校地合作,进一步推动福大科教园区的科研、教学和引才等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决定公开招聘福州大学先进制造学院晋江市福大科教园区发展中心高层次教学科研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设招聘岗位4个,计划招聘教学科研人员25名。具体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和招聘条件,详见《2023年福州大学先进制造学院晋江市福大科教园区发展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学科研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严重违纪违规等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在职人员须征得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在职人员资格复审时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或同意解除聘用合同关系(或同意辞职)证明。

(二)其他要求

1、博士研究生以及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7年2月至2005年2月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2月至2005年2月期间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2年2月至2005年2月期间出生)。

通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放宽年龄条件的在报考人员招聘考核前,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近五年以来的学术成果进行审核,并委托福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按照福州大学同类人员的任职条件进行认定。认定通过的,方可参加考核、办理聘用手续。

2、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3、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附件3)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

三、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填写《2023年福州大学先进制造学院晋江市福大科教园区发展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学科研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个人简介、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等证明材料电子档按《招聘岗位信息表》的联系方式发送邮件到指定邮箱(邮箱:lzx2005000@163.com),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表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福大科教园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初审。

咨询电话:0595—82660815。

(二)资格复审

晋江市科技局组织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资格复审材料进行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符合招聘条件的,确定为参加考核人员。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聘用阶段的复核结果为准。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晋江市金井镇水城路1号福州大学晋江科教园综合办公楼121室。

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①《2023年福州大学先进制造学院晋江市福大科教园区发展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学科研人才报名登记表》1份、近期1寸免冠同底相片3张。

②报考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包括本科阶段、硕士阶段和博士阶段)、研究生专业方向证明材料(成绩单和论文)、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本硕连读的考生如无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必须提交本硕连读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属应届毕业生的,博士阶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最迟可于12月31日前提供,但在报名时应先提供就业推荐表(含成绩表)。

③留学回国人员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需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能证明符合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

2、交验报名材料时,报考人员务必认真填写个人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通知考核时间安排及相关考核信息,对因联系方式填写有误或联系方式无法保持畅通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考核办法

1、招聘考核由晋江市科技局在当年度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即在3月、6月、9月、12月分4批次定期组织考核工作。

2、考核内容:考核采取面谈方式进行,分为个人介绍、课程试讲、相关内容质询三部分,主要测试考生的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包括教学科研能力、学术水平、授课能力、师德素养、发展潜力、综合协调、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报考人员需提前个人介绍PPT(内容主要为:在读博士期间及近期研究工作介绍,时间:15分钟以内)、课程试讲PPT或板书(内容主要为:自选应聘学科方向的本科生或研究生主干课程,时间:20分钟以内)。

3、考核根据该批次报名考生情况采取线上或线下面谈方式进行,同一批次考核采取同一种(线上或线下)考核方式,具体考核方式将会提前在当批次的考核群里统一通知。

4、考核时间:3月、6月、9月、12月,在考核月中选择一个工作日,具体日期将提前在当批次的考核群里统一通知。

5、考核地点:晋江市金井镇水城路1号福州大学晋江科教园综合办公楼242办公室。

6、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

考核成绩将在晋江政务网(www.jinjia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确定。在岗位招聘计划数内,从考核合格的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由市人社局组织到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包括体检当日未按要求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不符合体检合格标准的部分项目,一般安排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要求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的项目在体检时告知。

体检结果在晋江政务网(www.jinjiang.gov.cn)进行通告。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由市人社局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二)考察

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意识形态、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学术规范、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如有材料不完整或信息失实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晋江政务网(www.jinjia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且相关证件齐全、个人档案按时送达的,由用人单位到中共晋江市委编办、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用编、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前长期接受报名,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定期组织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考核,招满即止。请及时关注招聘岗位信息表的招聘人数信息更新。

(二)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晋江政务网(www.jinjiang.gov.cn)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留意。

(三)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95-85671348。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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