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才引进岗位及职数
本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4名,涉及3个单位,3个岗位。
每个岗位的人才引进条件详见《2023年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所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人才引进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
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
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宜昌市内在编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人才引进程序
(一)发布人才引进公告
通过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网站(http://lyj.yichang.gov.cn/)发布《2023年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所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复审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6日至2023年3月20日17:00止。
2.报名方式和地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公告邮箱:yclyrsk@163.com。
3.报名所需材料:
(1)《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所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双面)。
(3)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持院校相关证明),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相关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
(5)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引进公告和报考承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且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3月6日至2023年3月21日17:00止。资格审查由市林业和园林局负责,严格按公告中明确的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对符合报名要求的及时电话确认,不符合报名要求的及时电话回告。
6.报名须知:报名材料的pdf扫描件和可编辑的office版本一并发送至公告邮箱,文档标题为“xx单位+xx岗位+姓名+电话”。应聘人员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证件、材料,填报内容虚假,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即2023年3月20日。
(三)考试安排
本次人才引进只安排面试,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
1.资格复审。面试前,报名通过人员须携带报名要求提交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在编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面试入围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由市林业和园林局另行通知。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市林业和园林局网站公告。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评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3.面试时间地点。通过发公告、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试考生,并做好记录。
4.面试要求。考生须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未带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考生面试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余下平均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数)为考生面试成绩,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宣布。若遇面试成绩相同,则组织加试,加试后,按考生面试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
面试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方能参加岗位成绩排序;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考生面试成绩在市林业和园林局网站及市人社局官网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
按考生面试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并在市林业和园林局网站公告。
1.体检。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根据面试成绩,按照由高分至低分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职数,按照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名单和考生面试成绩一同在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网站公告。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由市林业和园林局组织实施。体检应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察。考察工作由市林业和园林局和用人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标准,可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书面函调、线上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中应当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递补。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市林业和园林局和用人单位可按照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4.体检、考察时间地点由市林业和园林局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引进
(一)根据考生面试成绩、考察结果及体检情况等,由用人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市林业和园林局研究审定后,在市林业和园林局网站及市人社局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市林业和园林局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市林业和园林局可根据需要递补。
(三)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各用人单位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它
1.对违反人才引进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负责解释。
3.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报名咨询电话:0717-6344723
附件:
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