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岱山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做好编外用工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岱山县高亭镇人民政府因工作需要,拟招聘2名编外人员,从事消防协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在下列网站公布:
岱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
(www.daishan.gov.cn)
二、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男性,年龄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3月2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
3、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具备一定的应急事件反应处置能力、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服从工作安排,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
4、舟山户籍或舟山市常住人口(以2023年3月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5、加分情况:“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计2分(不累计加分)。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报名方式:携带相关证件材料(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明、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23年3月2日—2023年3月10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岱山县高亭镇人民政府主楼305办公室(高亭镇人民路88号)。
联系方式:0580-7331805,蔡女士、颜女士。
招聘形式:由岱山县高亭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分总分100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情况确定面试对象。按照职位计划录用人员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及聘用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高亭镇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应聘者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年薪6.5万元左右(含五险一金)。
本公告未尽事项,由高亭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岱山县高亭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