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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健康系统开展2023年春季校园招聘工作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3 11:39     浏览量:1056

为进一步深化人才强区战略,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推进空铁联运、产业升级、城市更新等花都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加快花都区卫生事业发展,充实花都区卫生人才队伍,花都区卫生健康系统依托2023年春季安徽、广东、陕西等省内外部分高等院校校园招聘活动,公开招聘花都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2022年毕业生和2023年应届毕业生,即: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取得相关岗位资格要求证书的毕业生(含国〔境〕外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73名,其中花都区人民医院35名,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19名,花都区妇幼保健院(胡忠医院)8名,花都区第二人民医院11名,具体招聘岗位请见《2023年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健康系统春季校园招聘岗位表》(附件1)。

按照招聘会时间顺序,如前一场已招到相关岗位人员,下一场招聘则自动减少相关招聘岗位。请各位考生持续关注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健康局网站,以便及时获取招聘信息。

三、招聘时间及地点

2023年3月11日,在安徽医科大学(合肥市)设置现场招聘点,进行现场招聘。

2023年3月18日,在南方医科大学校本部(广州市)组织的“南方大健康产业医学类专场招聘会”设置现场招聘点,进行现场招聘。

2023年3月25日,在西安交通大学(西安市)设置现场招聘点,进行现场招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3. 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 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附件2)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5.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通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应职位。

7. 报考者年龄需在35周岁以下(年龄日期计算截至2023年3月10日)。

(二)资格条件。

具体资格条件请详见《2023年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健康系统春季校园招聘岗位表》(附件1)。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近2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 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10日。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的程序分为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现场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就业协议书》、办理聘用手续等。

(一)发布公告。

在广州市花都区政府网站卫生健康局公告栏发布招聘公告。(网址:https://www.huadu.gov.cn/gzjg/qzfgzbm/qwsjkj/ggl/)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花都区卫生健康局在相关大学的招聘会、双选会等地,现场接受人员报名,并由工作人员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查。

2. 考生只能在一个招聘点,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得重复报名。

3. 报名需提交资料:①《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②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③推荐表复印件(2023届应届毕业生);④招聘岗位需要的资格材料;⑤个人简历。以上资料要带原件现场审核,并全部交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恕不退还)。

4.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报名时须提供毕业证书、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和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由招聘单位认定是否为相近专业。

(三)现场考核。

每个招聘点其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实际符合资格的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根据招聘医院的实际需求和现场报名情况,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继续开考。考试时间和具体场地报名当天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考生。

考核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综合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考核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面试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单科成绩和综合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成绩分数均取小数点后两位。

1. 笔试:重点测试应聘者的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按照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参加笔试人员和笔试合格人员未达到1:5的比例,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当日在花都区政府网站卫生健康局公告栏(网址同上)发布公示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以电话、短信方式通知入围考生面试时间及地点。

2.面试:笔试次日组织面试,综合考核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服务理念、沟通能力等。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出现总成绩同分,则面试成绩高者为进入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同分,则再次进行面试,高分者为进入体检人选。面试当日在花都区政府网站卫生健康局公告栏(网址同上)公示面试成绩、综合总成绩以及进入体检人员,并以电话、短信方式通知进入体检人员和相关签约事宜。

(四)签订《就业协议书》。

面试次日,由招聘单位与进入体检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若拟聘用人员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规培证等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则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取消聘用资格,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体检。

体检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进入体检范围人选由花都区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组织考察。考察方式以查阅个人档案、核实报考条件和相关资料为主,根据需要也可到考察对象学习或工作单位进行现场考察。重点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报考条件是否符合规定,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等方面的情况;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花都区政府网站卫生健康局公告栏(网址同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后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纳入招聘单位事业编制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必须在所聘单位至少工作5年及以上,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按照有关要求,本次招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为便于管理,非广州户籍的考生需在聘用后将户口迁至广州市。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当地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新冠感染防控工作。

(二)应聘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要求方可参加招聘。

(三)签约的拟聘人员须做出不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以及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按要求履行满最低服务期5年的承诺。违背承诺的将被记录在案,3年内不得报考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健康局组织的公开招聘考试。

(四)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 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 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五)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

(六)本次招聘对考生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七)花都区卫生健康局机关纪委对此次校园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八)未尽事宜,由花都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6836552;监督电话:020—86859112。

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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