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我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辅助人员(编制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五)符合规定的学历及专业要求;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和其它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三、招聘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科研辅助人员,招聘计划15名。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在湖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网站(http://www.hniwhr.cn/)统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报名,长期招聘。
2.报名方式:电子邮件形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材料打包在一个文件夹中,以“岗位名称+姓名”命名,然后压缩发送至邮箱1514917877@qq.com。
报名材料:①《科研辅助人员报名表》电子档和扫描件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③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④个人简历扫描件。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人员承诺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者电话通知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虚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采取直接面谈的方式。面试主要考查岗位匹配性、适应能力、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
(五)体检
面试合格,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具体体检时间、医院另行通知。
(六)公示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湖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签订劳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将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湖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工作。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按我院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0731-85486456
湖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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