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都安乡人民政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通过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择优确定聘用人员。
二、招聘岗位
都安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政府编外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觉悟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路线;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具有奉献精神,团队合作意识强,能热心为群众服务。
(二)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符合工作岗位要求,服从安排和管理;
(三)男女不限,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35周岁,掌握基本电脑知识,能熟练应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操作者且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已经与其他机关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在岗编外人员。
四、报名方式、时间
(一)现场报名方式
2023年3月2日-3月6日,在德保县都安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地址:德保县都安乡都安街58号)接受现场报名(相关要求: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及复印件、都安乡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
(二)电子邮箱报名方式
应聘者请下载《都安乡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外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好连同扫描后的现场报名所需应聘材料、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电子照片注明“应聘材料”后,发至邮箱:daxf3799502@163.com。
(三)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3月2日-3月6日。
五、薪酬待遇
(一)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按当年德保县最低工资标准确定。
(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采取“一年一聘制”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待遇按《德保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德政办发〔2015〕46号)执行,由县财政按月发放,单位代缴“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个人应缴部分由个人承担;年底根据绩效考评文件规定计发年度绩效考评奖励。
(三)被聘用人员差旅补助标准参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执行。
六、招聘步骤
(一)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我乡将通过电话通知面试。
(二)面试
报名结束后经资格确认,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业务知识考试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招聘计划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具体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的空缺指标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审。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者经我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同时在我乡公示栏内公示7天。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我乡将公布聘用人员名单,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如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将按规定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素梅
联系电话:0776-3799502
德保县都安乡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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