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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公开招聘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3 18:34     浏览量:705

因工作需要,经县委编委会议研究同意,龙桥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现就公开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原则。

2、坚持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招聘5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龙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公开招聘购买服务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政府公益事业,组织纪律性强,能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高度的责任感,品行端正、心理健康;

3.报考人员户口在庐江县;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年龄条件;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应有的工作能力和身体素质;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3月至2005年3月期间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或在读的普通全日制学校学生;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单位辞退、解聘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予刑事处罚的,曾因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

6.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3年3月6日-3月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补报。

3.报名地点:安徽省百佳信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庐江县庐城镇文昌路66号,县人社局一楼就业大厅)。

4.所需材料:(证书、证件原件现场核验后退还)

(1)填写好的《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打印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6)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退伍军人身份报考的需提供);

(7)近期1寸免冠同底版照片3张。

5.资格审查:由龙桥镇人民政府、安徽省百佳信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负责。

报名结束后,各岗位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达到“N+1”的比例方可开考(N为岗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原报考人员,可在岗位调整信息发布后2日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笔试

1.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

2.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科,测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3.笔试时间:2023年3月12日,具体考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4.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规定为准。

5.《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2023年3月10日8:00-11:30,安徽省百佳信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庐江县庐城镇文昌路66号,县人社局一楼就业大厅)。

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庐江县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栏公布笔试成绩。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50分,考生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面试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详见庐江县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栏公告,考生应按照网站公告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取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并按相应程序规定在同岗位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有效递补一次。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百分制,当场评分,当场亮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3:7的比例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内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的顺序依次排序确定。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执行。考生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由庐江县龙桥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复检(当日当场复检项目的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生须按照要求填写好《政审考察表》,并到相关部门签署意见盖章。按照考察公告规定的时间将《政审考察表》提交给龙桥镇人民政府,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视为主动放弃考察资格。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查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考生违规违纪、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主动放弃等行为导致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聘用

1.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未按时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2.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与安徽省百佳信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

聘用人员与原单位仍存在劳动关系的,必须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负。

3.工资待遇参照庐江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聘用人员收入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龙桥镇人民政府委托安徽省百佳信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等任一过程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理。

本公告由安徽省百佳信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庐江县龙桥镇人民政府依据各自职责予以解释。

咨询电话:0551-87205510(百佳信公司)

0551-87661752(龙桥镇人民政府)

(上述咨询电话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附件1 龙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公开招聘购买服务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 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庐江县龙桥镇人民政府

安徽省百佳信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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