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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坡县住房保障工作中心2023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6 16:16     浏览量:866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招聘那坡县住房保障工作中心编外工作人员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招聘,选拔政治合格,品行端正,择优聘用。

二、招聘职数及职位

1.招聘职数:3名

2.招聘职位:办公室2名、财务股1名

三、待遇及身份

(一)待遇:聘用人员的待遇和管理按《那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那坡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那政发〔2021〕1号),聘用人员的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生活性补贴构成,即工资标准2000元/月,按现行政策代缴“五险”,个人部分从工资扣除。

(二)身份:属编外聘用人员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那坡县常住户口人员;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吃苦耐劳,自愿从事劳动者服务工作;

3.年满20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即1978年3月3日——2003年3月3日);

4.具有中专以上文化学历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办公室软件运用等岗位必要的业务技能;

6.同等条件下,以下情形优先招聘;

(1)具有办公室经验,熟悉掌握公文写作格式,有较强的写作功底,熟练运用各种常见办公软件。

(2)具有从事会计工作经历或执有会计资格证书。

(3)文秘类、汉语言文学类、会计学类、审计类专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参与过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近五年受过治安处罚的;

3.因严重违反纪律或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4.已被聘用为相关部门县聘临时工的。

五、招聘方法、程序

招聘工作由那坡县住房保障工作中心组织实施,招聘程序具体包括发布公告、报名、面试、体检、考察、聘用。

(一)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3年3月 3 日至2023年3月 20日,上午8:00-12:00—15:00-18:00。

报名地点:那坡县住房保障工作中心办公室(睦边大道电信大厅二楼03房改办公室)。

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本人到场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最高学历等证件的原件(原件现场核验后返回)和复印件一份及近期同底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岗位匹配性)、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态仪表等,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项目的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考察

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考察,重点对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复查报考资格。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考核人选。

(五)聘用

考察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一周无异议,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聘,按照相关的管理办法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继续聘用,不合格的给予辞退。

(六)解聘

1、年终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继续聘用,不合格的给予解聘。

2、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因违纪违法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3、个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提前一个月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聘用双方协商同意后,予以解聘。

4、对解聘的人员,一律不办理任何经济补偿。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那坡县住房保障工作中心  0776-6805880

招聘事宜由那坡县住房保障工作中心负责解释

那坡县住房保障工作中心

2023年3月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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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那坡县住房保障工作中心临时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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