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社会参与机制,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重庆市行政执法监督条例》、《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70号)等规定和要求,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各界公开选聘重庆市渝中区行政执法监督员(以下简称“执法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及其他行政执法系统的离退休人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律师、社区工作者、企业法人代表、新闻媒体工作者等人员。
二、选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法治意识强;
(二)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党内处分,无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三)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意识,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地进行行政执法监督;
(四)年龄18周岁以上,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在本区工作或生活,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特殊情形由渝中区司法局研究决定。
(五)渝中区政府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职责
(一)监督本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行政执法工作职责,针对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针对全区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执法领域提出监督建议;
(三)参加本区行政执法现场观摩、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的专题调研以及行政执法专题调查评估活动;
(四)了解、掌握行政执法机关执法队伍建设情况和法定职权情况,反映群众对本区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意见、建议;
(五)承担区政府安排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任务。
四、工作性质
执法监督员工作属于无报酬的志愿活动。重庆市渝中区司法局为执法监督员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活动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和物质保障(主要为交通和误餐补贴)等。
五、报名时间
2023年3月6日-2023年3月17日。
六、选聘程序
(一)报名
1.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下载《重庆市渝中区行政执法监督员申请(推荐)表》(见附件)并如实、准确填写,粘贴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2. 提供身份证等能够证实其符合入选条件的资料复印件。
3. 报名者将报名表电子档及相关申报材料扫描件发送至yzqsfjyx@126.com或将纸质件一式两份提交至重庆市渝中区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渝中区民生路299号4楼)。
(二)审核
渝中区司法局将对参聘人选进行审核和综合评定,择优确定拟聘人选,拟定拟聘执法监督员名单。
(三)审批
渝中区司法局将拟聘执法监督员名单报渝中区政府审定批准。
(四)公示
经批准后,渝中区司法局将入选的执法监督员名单向社会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公示人员正式成为执法监督员;公示期间有异议并经查实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不得选聘为执法监督员。
七、其他事项
(一)执法监督员的聘期为三年,可以连续聘任。
(二)为保证选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报名者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宴请送礼,不得请托贿选。违反本公告有关要求和其他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联系人:韦茂平联系电话:023-63765075
渝中区司法局
2023年3月6日
附件:
重庆市渝中区行政执法监督员申请(推荐)表
姓 名 | 性 别 | 贴照片 (1寸彩照) | ||||
出生年月 | 民 族 | |||||
政治面貌 | 学 历 | |||||
工作单位 及职务 | ||||||
家庭住址 | ||||||
联系电话 | 身份证号 | |||||
个 人 简 历 | ||||||
曾受表彰 奖励情况 | ||||||
曾受处罚 处分情况 | ||||||
执法监督 擅长领域 | ||||||
所在(推荐)单位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本人 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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