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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沧州市新华区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6 18:19     浏览量:830

为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学者、行政机关业务骨干的作用,提高行政复议公正性和公信力,经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同意,拟成立沧州市新华区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第一届委员会委员2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沧州市新华区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和任期

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主要职责是为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办理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提供专业咨询意见。任期为3年,可以续聘连任。

二、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的选聘条件

选聘对象为社会律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法律专家学者、政府部门业务骨干,具体条件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公道正派,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无刑事犯罪、严重违纪及违反职业道德等不良记录,有能力参与案件的审查或研究工作;

(三)在行政法、民商法等领域有较高理论水平或者丰富实践经验,社会律师应当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执业资格,有政府法律工作和担任过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历的优先。

三、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官网、区政府政务新媒体发布公告。

(二)报名时间

2023年3月6日—2023年3月20日。

(三)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czxh.gov.cn/)下载《》一份,填写后,交至沧州市新华区司法局。

2、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填写报名表后扫描,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xinhuayifazhiquban@163.com。

3、邮寄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填写报名表一份,将报名表邮寄至: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东风路129号 沧州市新华区司法局(收),电话:0317-3028227。

(三)审核及聘任

1.沧州市新华区司法局根据报名情况,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经验、能力、业务专长等方面内容进行审核,并结合工作需求,确定咨询委员会拟聘任名单。

2.委员推荐人选报经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告。

特别说明:本次选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报名人员应为本人提供的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

附件: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6日

此文包含下列附件,点击即可下载

1、沧州市新华区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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