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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兰市2023年度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6 19:24     浏览量:1001

为贯彻落实吉林市《关于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助推实施“四六四五”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舒兰市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学历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舒兰市共招聘专业技术人才77人,其中,卫生医疗岗位38人,教育教师岗位21人,自然资源事业单位岗位13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财政管理岗位2人、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检验员岗位1人、融媒体中心电视特效制作岗位2人。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无违纪违法及其他不良记录。
(二)岗位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年龄、学历及岗位所需职业资格等其他条件详见《舒兰市2023年度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岗位需求一览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相关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政策待遇
1.落实事业编制。
2.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在服务期满后以本人身份在我市购房的,凭购房发票一次性发放住房补贴8万元。
四、引进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3月6日至2023年3月10日。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需登录舒兰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hulan.gov.cn)下载并认真填写《舒兰市2023年度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附件2),并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要出具二代居民身份证、学信网可查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小2寸蓝底照片电子版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用人单位负责现场核实。所有材料均需携带原件、复印件,电子版材料同时发送至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岗位类别+姓名”。每名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卫生医疗岗位报名邮箱:787962141@qq.com。联系人:郑艳敏。联系电话:13596333389。
教育教师岗位报名邮箱:328135464@qq.com。联系人:孙丽。联系电话:18543276002。
自然资源事业单位岗位(舒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舒兰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舒兰市矿产资源管理中心、舒兰市国土空间服务中心岗位)报名邮箱:36473244@qq.com。联系人:李金亮。联系电话:15688997091。
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财政管理岗位报名邮箱:1689356069@qq.com。联系人:李爽。联系电话:18684329740。
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检验员岗位报名邮箱:531234689@qq.com。联系人:迟振宇。联系电话:15981290003。
融媒体中心电视特效制作岗位报名邮箱:601819393@qq.com。联系人:张猛。联系电话:15688906213。
2.审核。资格审核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条件审核。对通过审核符合岗位条件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待审核结束后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另行通知。音、体、美教师岗位面试前需进行能力测试,具体要求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准。对未通过审核的由用人单位电话告知。
3.面试。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重点对应聘人员专业水平、语言表达、逻辑思维、沟通协调等进行综合考量。
4.体检。按照面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

舒兰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引进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结果报到舒兰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拟引进人选。

6.公示。对拟引进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引进;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引进的,按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7.审批。公示期结束后,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并在舒兰市人社局进行备案。

8.聘用。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各个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工作需要,从同类别考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无递补人员时,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其他相关类别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调剂。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人社局牵头,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凭聘用审批或备案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尚未毕业的,先签订三方协议,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办理聘用手续,截至2023年9月30日仍未毕业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1年)。服务期内不得参与舒兰地区以外的公务员招录、事业编制招聘以及遴选,不得转任交流至其它地区。舒兰市委组织部每年将对聘用人员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对不合格者有权终止聘用。

招聘人员统一纳入全市人才队伍管理,坚持“一人一档”原则,建立个人成长档案,由舒兰市委组织部跟踪培养。

咨询电话:0432-68260506

附件:

中共舒兰市委组织部

舒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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