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试行)》(法〔2017〕143号)和《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藏高法〔2018〕38号)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择优录用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职位、数量及对象
(一)招聘职位。所录用的聘用制书记员按《人民法院书记员队伍管理办法》安排在康马县人民法院工作。
(二)招聘数量。招录聘用制书记员2名
(三)招聘对象。具备康马县户籍高校毕业生。
具体范围如下:
1.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成人高考,经省级招生部门批准录取到普通高校全日制学习,取得国家承认成人高等教育脱产学习学历证书的毕业生;
3.在区内参加全国统一自学考试,取得国家承认学历证书的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满十八周岁;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愿意与康马县人民法院签订劳动合同,服务期限不得少于2年(含试用期3个月);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聘用制书记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其它不宜从事聘用制书记员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方法及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4日至3月8日(上午10:30至13:00,下午15:30至18:00)
2.报名方式及地点。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考生需到康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
3.报名资料。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可下载)原件及复印件供工作人员现场查验。
4.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并及时通知报考者本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此次考试在康马县设考点,分为笔试、面试。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报名人数达到5人及以上方可组织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和书记员岗位技能测试。综合能力测试包括综合知识和法律知识,测试时间60分钟,总分100分;书记员岗位技能主要内容为计算机文字录入,测试时间30分钟,总分100分。
2.面试。通过笔试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总分100分。每名考生面试时间10分钟。
3.按照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合成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前两名拟定为招聘对象。
4.参加报名人数不足5人,达到3人的直接进入面试和体检对象。
5.参加报名人数达不到2人,暂缓此次招聘活动。
(三)体检。确定拟招聘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政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县人社局委托考生毕业院校或服务单位,以及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村委会对考生及家庭主要成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单位(部门)要认真负责地做好考察政审工作,重点考察考生及家庭主要成员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政治表现,实事求是地作出考察结论,并在政审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五)补录工作。因体检或政审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将单独组织体检和政审考察。
(六)录用及待遇。聘用制书记员名单确定后,在“康马县县发布”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疑异的,由康马县人民法院统一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制书记员不占用行政和事业单位编制。
1.薪酬待遇按照《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藏高法〔2018〕38号)执行,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个部分组成,可根据工龄、考核结果等相应浮动。每月基本工资为3800元,绩效工资标准为每月1000元;
2.解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
3.按规定为聘用制书记员提供就餐、办公设备、服装等必要保障。
4.聘用制书记员按照相关规定,享受带薪休假、产假、丧(事)假等待遇。日常管理及考核奖惩由康马县人民法院负责。
联系单位:康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 系 人:达瓦拉姆
联系号码:13658920125
康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