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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南湖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团队)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7 0:51     浏览量:636

根据学校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嘉兴南湖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嘉兴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前身是创办于2003年的嘉兴学院南湖学院。2020年12月在“建党百年、百年建校”背景下,学校以中国革命红船起航地“嘉兴南湖”命名,成为浙江省第一所完成独立学院转设的应用型本科高校,是嘉兴市唯一一所市属公办本科高校。

学校办学所在地——嘉兴,地处浙江省东北部、长三角中心腹地,是中国革命红船起航地、江南文化发源地、世界互联网大会永久举办地、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先行地,是浙江省全面接轨上海示范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典范城市、长三角城市群重要中心城市。

学校坚持立足嘉兴、服务浙江、面向长三角、辐射全国,紧紧围绕“红色基因、绿色发展、协同共赢、立德树人”这一主线,实施“红色大学”“城市大学”和“产业伙伴型大学”三大战略,踔厉奋发、笃行不怠,致力于建设成为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的应用型本科高校。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含团队)共80名,具体计划及要求详见《嘉兴南湖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表》(附件)。

三、人才引进类别

(一)顶尖人才

学术造诣精深,在相关学科研究领域处于世界科技前沿,已取得国内外公认的重要成就,对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掌握关键技术,具有凝聚多学科协同攻关,达到国内外领先水平能力的人才。

(二)领军人才

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和较强科技创新能力,同时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学术组织管理能力,在国内外相关学科领域享有较高的声誉,能引领相关学科特色发展。

(三)学科(专业)带头人

学科带头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国内外相关学科具有较高的学术声誉,具有较强的学术组织管理能力,能带领现有学术队伍开展高层次的学科建设工作和学术活动。近五年,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重大或重点项目;或主持过省级及以上杰出青年基金项目;或以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政府奖)。

专业带头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本专业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产教融合应用型人才,具备担任专业带头人的能力与水平。近五年,主持过省级及以上专业建设项目或国家级课程建设项目。

(四)学术骨干

近五年学术科研业绩较为突出,具备相关学科或交叉学科背景以及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潜力,在相关学科领域有一定的学术积累,具有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技项目或研究课题的能力;或在特定专业技术领域上具有较强实践经验,在服务企业、服务地方和对接行业中取得丰硕成果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五)博士研究生

具有较好的专业水平或者相关实务经验,具备一定的教学能力,能开设本专业及相关的课程;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较大的发展潜力。

(六)团队

1.创新型团队

团队由1名带头人和2-4名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的核心成员组成,符合学校学科发展需要,团队取得过同行专家公认的高水平学术成就或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能带领本学科进入国内或者省一流学科领先行列。

2.创业型团队

团队由1名带头人和2-4名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的核心成员组成,团队要求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有良好的市场前景或具有高成长性项目,能够通过产学研用联合体项目建设,促进学校一流专业建设。

四、资格与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3.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和其他要求。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含同期归国留学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1月15日前取得(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社会(在职)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高层次人才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顶尖人才、领军人才学历、年龄不设限制;学科(专业)带头人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2年3月1日以后出生);学术骨干、博士研究生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可放宽至45周岁。特别优秀人才,学校酌情考虑年龄限制。

5.具备学校要求的时限内及时报到入职。

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人才引进待遇

人才层次

购房补贴

(万元)

安家费(万元)

科研启动费

(万元)

学校

嘉兴市

人文社科

自然科学

顶尖人才

面议

45-100

面议

领军人才

学科(专业)带头人

100-120

12

15

25

学术骨干

40-80

10

10

18

博士研究生

35

8

8

15

团队

一事一议

注:

1.顶尖人才、领军人才,采用“一人一议”的办法,由学校研究确定岗位待遇;

2.购房补贴包括学校购房补贴及嘉兴市购房补贴(嘉兴市:博士45-100万,标准仅供参考),嘉兴市相关人才政策的必须符合政策规定并按规定申请,引进人才均可享受;

3.学校的购房补贴发放视购房情况一年内全额借支,服务期满后转为购房补贴;

4.夫妻双方均属引进对象的,就高享受一方的全额购房补贴,另一方享受相应引进层次30%的学校购房补贴和全额的科研启动费;

5.安家费在办理相关入校手续后,原则上一个月内发放到位;科研启动经费按照立项报帐、专款专用的原则,由科研处建立科研启动经费账户,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使用;

6.新进博士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服务期一般为10年;

7.新进博士前三年按照副高待遇享受校内绩效奖金分配,享受博士服务地方专项津贴(10000元/年);

8.学校为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供部分人才周转房,协助解决子女就读公办学校。

以上人才引才政策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六、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15日截止。根据岗位报名情况,结合学校教学工作及岗位用人的紧急程度,高层次人才、团队不定期组织考试(面试),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登录嘉兴南湖学院招聘网站https://rczp.jxnhu.edu.cn,按以下步骤报名:(1)注册账户;(2)完善个人相关信息;(3)上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在读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电子材料;(4)点击公告中“岗位名称”或在“招聘岗位”栏应聘相应岗位。

3.报名材料要求:所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由本人负责。

(1)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持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和成绩单报名;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习成绩单及中文翻译件);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根据岗位要求或资格要求提供);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4)应聘学科(专业)带头人及以上层次的人才,须提供个人专业能力和学术水平代表性成果对应证明材料(论文需提供期刊首页及原文扫描件,教科研项目需提供带有相关部门或委托单位盖章的扫描件,其他佐证性材料提供对应原件的扫描件),无佐证材料的成果一律不予认可。

4.资格初审: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初审结果通知应聘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资格复审和考试(考核)方式

1.资格复审:考试(考核)前,学校将组织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具体时间和组织形式视学校工作实际决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参加考试(考核),由嘉兴南湖学院组织实施。

2.考试(考核)方式:顶尖人才、领军人才和团队岗采取“一人(事)一议”的方式进行考核;学科(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与博士研究生通过面试、试讲、答辩等形式相结合,对应聘人员的师德素养、教学水平、科研能力、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发展潜力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方面进行全面考试(考核)。

(三)体检

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考察由嘉兴南湖学院组织,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等的综合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嘉兴南湖学院官网(www.jxnhu.edu.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

2023年公开招聘的拟聘用高层次人才,原则上应在学校同意引进之日起六个月内,办结入职手续;其中2023年9月及以后同意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原则上应在2024年2月29日前办结入职手续,逾期取消聘用资格。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未按规定时间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社会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报备员额管理,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为本校教职工直系亲属者,或有其他需要本校教职工回避情形的,需向学校报备。

(二)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放弃或不合格的,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南湖学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南湖学院纪委全程监督,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核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南湖学院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本次人才引进过程中相关事宜将刊登于嘉兴南湖学院官网(www.jxnhu.edu.cn),届时应聘人员可到网上查询。

八、联系方式

(一)二级学院联系方式

序号

二级学院(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人文与艺术学院

徐老师

0573- 83628170

2

现代金融学院

郭老师

0573- 83628200

3

商贸管理学院

黎老师

0573- 83628236

4

机电工程学院

周老师

0573- 83628259

5

时尚设计学院

孙老师

0573- 83628275

6

建筑工程学院

方老师

0573- 83628186

7

新材料工程学院

陈老师

0573- 83628312

8

信息工程学院

谢老师

0573- 83628332

9

马克思主义学院

郝老师

0573- 83628593

(二)人事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越秀南路572号嘉兴南湖学院人事处

联系电话:0573-83628061(柴老师)

0573-83628587(李老师)

监督电话:0573-83833993  0573-82228947

学校官网:https://www.jxnhu.edu.cn/

招聘网站:https://rczp.jxnhu.edu.cn

嘉兴南湖学院

2023年3月6日

附件:嘉兴南湖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表

序号

二级学院

(类别)

一级学科

招聘人数

备注

1

人文与艺术学院

法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艺术学等

4


2

时尚设计学院

设计学、纺织科学与工程等

5


3

商贸管理学院

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学等

10


4

现代金融学院

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等

8


5

建筑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力学等

5


6

马克思主义学院

哲学、中共党史党建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

5


7

高等教育研究院

教育学

3


8

学科(专业)带头人及以上

学科不限

若干


9

优秀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

学科不限,由学校统筹调剂至学科/专业相近、相关的二级学院

若干


10

校企合作项目

智能制造类、新材料类、电子信息类、健康食品类等

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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