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政府同意,白沙黎族自治县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随军家属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白沙黎族自治县已办理随军手续、未经政府调配安置、且在行政事业单位无正式编制的团职干部随军家属,经县人民武装部审核同意报考(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8年3月3日之后出生,具体时间以公告时间为准);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七)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在市县行政事业单位无正式编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四)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五)失信被执行人;
(六)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
2023年3月6日至2023年3月12日,在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baisha.hainan.gov.cn)等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所需材料,逾期不受理。报考人员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公告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3日9:00至2023年3月19日17:00,(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现场报名地点:白沙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白沙黎族自治县滨河北路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三楼);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2)《报名表》(附件2);
(3)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4)户口本(户口本首页与本人页);
(5)毕业证、学位证;
(6)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7)报考承诺书(见附件3,须签名按手印);
(8)报考人员家属在部队任命文件、结婚证、家属随军申请报告审批表等;
(9)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无工作单位可不提供);
报名者需提供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与复印件核对后,原件退还,留存复印件。
四、组织考试
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分为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为百分制,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成绩。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参加笔试人员的平均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
对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根据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根据公告时间,到县人社局提交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纸质资格复审材料。如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必须提供本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书面材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将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予以公布。
(三)面试
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综合成绩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未达到60分的,是否列为体检人选,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体检
按报考岗位的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排名和招聘岗位实际聘用职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进行体检。应聘人员的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顺序递补。体检结果在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六、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核实考察对象人事档案以及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阶段无法提供有关材料及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的,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顺序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和管理
(一)经考试、考察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选,报县政府审批,审批同意聘用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用人单位负责填报《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所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所聘用人员在我县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1年),服务期内不允许申请调离我县。如服务期内需调离我县,具体以现行的随军家属相关政策文件为依据。
(三)被聘用人员纳入我县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按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八、有关问题说明
(一)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聘资格条件报名,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保证个人通讯的畅通,如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误考、缺考,则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整个招聘过程对考生资格进行全程审查,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立即予以取消。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无关。
(四)详细事项请登陆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查询。
九、纪律监督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文秘、人事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与报考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在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只对公示期内举报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举报的不再受理。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须实名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898-27723265。
十、其他
(一)本公告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联系方式:
1.招聘政策解答咨询电话:0898—27715650
2.监督举报电话:0898-27723265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注:节假日休息)
白沙黎族自治县
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