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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二道江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7 14:31     浏览量:886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通化市二道江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提升消防应急救援能力,二道江区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此次招聘人员履行消防执勤职责,从事一线灭火和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任务,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通化市二道江区消防救援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为驾驶员。工作职责为消防救援车辆驾驶及日常维护保养,要求具有熟练驾驶操作车辆的能力。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有较强的进取精神和团队意识;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

4、身心健康,反应灵敏,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文身、无吸毒、无传染性疾病及不良嗜好;

5、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6、政府专职消防员必须是男性,户籍为通化地区户籍,有B型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身高1.70米以上,高中(含)以上学历,裸眼视力在1.0以上(原消防现役部队退役士兵和参加过消防工作经历者,报名不受上述限制,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参加过邪教组织或进行过活动的;

4、与国外、境外政治背景复杂人员关系密切的、政治上可疑的;

5、本人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参加过民族分裂、暴力恐怖组织、宗教极端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的;

6、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三、工作时间

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工四休二”制度,驻队执勤四天休息两天,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地点设在通化市二道江消防救援大队(地址:二道江区东明路1号;报名时间截止至2023年3月14日16:30时止)。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现场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1)。

(二)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现场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体检报告(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退伍证、毕业证、部队服役期间所获得荣誉和奖项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及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近期(6个月)红底免冠小2寸照片3张和填写准确完整的《二道江区防救援大队招聘人员报名表》2份(附件1正反面打印)。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三)体能测试

参加政府专职消防员竞聘需参加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为3000米跑、俯卧撑,立定跳远、仰卧起坐。体能测试满分100分,其中每个科目占25分,分为五级,按考核成绩对应的级别得分。不适宜剧烈运动或有隐性疾病的不得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标准详见《体能考核标准》(附件2)。

(四)面试

在体能测试后参加面试。本次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驾驶技术考核

在面试结束后,对报考人员进行驾驶技术考核,科目为消防车倒车入库和路面行驶。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

(七)办理聘用手续

消防战斗员按照体能成绩30%+面试成绩30%+驾驶技术成绩40%的方式计算总成绩,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与二道江区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并报二道江区人社局备案。专职消防队员上岗前由二道江区消防救援大队集中培训,正式聘用上岗。用人单位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与考核,对不服从管理、考核不合格者消防救援大队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报二道江区人社局备案。合同期满后,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和相关规定续签或解聘手续。

五、待遇

(一)工资待遇

政府专职消防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为每人每月3000元,并按规定缴纳“五险”(养老保险、生育险、工伤保险、失业险、医疗保险)(“五险”个人代扣代缴部分由单位承担)。试用期过后参照通化地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水平,招聘的专职消防员工资标准拟定为每人每月3500元,并按规定缴纳“六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大额人身意外险、住房公积金)(“六险”个人代扣代缴部分由单位承担;住房公积金个人代扣代缴部分由个人承担)。

(二)其它待遇

1.二道江区消防大队统一配发服装和装备,享受消防救援队员同等住宿、伙食、被装、体检标准;

2.婚丧、探亲、护理和年休假等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具体解释以《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规定》为准。

六、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在报名期间一并进行,并贯穿招聘全过程,发现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3、报考人员须保持关注信息网的信息发布。因个人关注信息不及时导致贻误面试等后果的,一律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4、报考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因联系电话不畅造成后果的,一律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5、此公告由通化市二道江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报名咨询电话:18904454533

联系人:李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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