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级防贫监测信息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村级防贫监测信息员1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有无私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3年3月3日至2005年3月3日期间出生)。
4.具有高中、中职院校及以上学历,熟悉电脑办公软件操作。
5.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到处罚的。
6.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现役军人。
8.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各种类型控制数人员)。
9.已使用我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
10.其他不适宜从事乡村振兴工作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主要程序为:发布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各测试环节入围名单、测试内容、时间、地点等有关信息以后续通知为准。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6日-2023年3月8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合浦县石康镇人民政府办公楼一楼(党政办)(合浦县石康镇康乐大街2号政府大院内),联系电话:0779-5506234。
4.报名时须提交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合浦县石康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须从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原件核验后退还本人。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在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过程中,凡具有不得应聘情形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核通过后,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
1.应试人员于笔试当天携带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超过规定时间未到场的视作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2.笔试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应知应会知识为主要内容。题型包括3种:单选题(20题,每题2.5分)、多选题(10题,每题3分)、判断题(10题,每题2分)。具体内容见《合浦县石康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村级防贫监测信息员考试题库》(附件3)。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时间90分钟,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
3.笔试由合浦县石康镇人民政府按程序组织实施。笔试结束后,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本人放弃面试资格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于面试当天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超过规定时间未到现场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以面谈考察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知识运用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由考官现场评分,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成绩当天宣布。
面试由合浦县石康镇人民政府按程序组织实施,按照同一岗位应聘者的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理论考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应聘者面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理论考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人选,出现成绩并列时,末位两名应聘者重新进行面试,考试总成绩高者入围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合浦县石康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于2023年3月19日前完成。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县级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如遇体检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应聘的,则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察
应聘人员体检合格后,按程序开展考察。
(七)公示及签订劳动合同
应聘人员体检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合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有劳动人事关系的,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解除。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执行,并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相应社会保险。
四、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为临时聘用人员,不办理编制手续。
(二)工资经费标准
工资经费标准按《合浦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合办发〔2021〕12号)核定的标准执行,月收入2800元(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在内)。工资经费标准根据合浦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财政状况,进行动态调整。
五、注意事项
(一)有关招聘信息,应聘人员可登陆合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合浦县石康镇人民政府公众号查询。也可电话咨询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等信息,联系电话:0779-5506234。
(二)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凡多次通知无应答或因个人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参加面试、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应聘人员须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提交材料虚假,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本公告由合浦县石康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9-5506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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