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优化招商队伍结构,提升招商引资工作专业化水平,促进招商引资工作向市场化、专职化转型,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一定招商工作经历、熟悉招商产业情况或有类似经验的招商人才,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岗位:招商专员;
招聘人数:6人。
二、薪资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钦南区在编事业单位人员标准执行,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组成,按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并按规定补贴差旅。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公文处理系统(Word、Exl等)、信息化管理系统、制作PPT等业务知识。经济学类、化学类等专业并有C1驾驶证者优先考虑,条件特别优秀的,学历可适当放宽。
3.具备2年以上工作经历;
4.年龄为23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6日至2000年3月6日期间出生)(具有中级职称或岗位相关工作经历1年或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可放宽到45周岁)。
5.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需要参加面试,有招商或企业从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有下列情形者,不予报名:曾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能招聘为工作人员等情形的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3年3月6日至2023年3月12日在钦州人才网等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请自行下载报名表,如实填写学历、学位、专业、职称、工作经历等信息。将报名表与学历学位、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及本人近期小二寸蓝底证件照片和5寸生活照片各1张等相关材料发送至指定投递电子邮箱:qnzsj@163.com。发送电子材料时编辑邮件名为“应聘+姓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2日止。
所需提交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个人简历、各类资格、职称证书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工作经验证明等材料。
(三)资格审查:由钦南区招商促进局根据应聘者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及筛选。
(四)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由我局通知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若入围面试将在3月20日前通过短信或者电话通知,初审不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面试时要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各类资格、职称证书及获奖证书、工作经验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体检:面试通过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聘用:面试合格后确定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按有关规定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
未尽事宜,由钦南区招商促进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77-2367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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