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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省盐城环境监测中心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8 23:34     浏览量:586

江苏省盐城环境监测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主要从事区域内省级事权的生态环境监测、调查评价工作。现因工作需要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热爱环境保护事业,好学上进,事业心、责任感强,有较好的团队协作意识;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①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②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③与招聘单位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

④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现场监测岗3名。具体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有环境监测现场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要求:水文学及水资源、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下水科学与工程、环境保护类、化工类相关专业;

4.有两年以上第三方环境工作经验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注:专业要求参考《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三、报名

1.报名时间、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形式,不设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或邮寄报名。应聘人员将相关资料扫描件压缩包发送至ycjczx@jshb.gov.cn邮箱(邮件主题为:招聘岗位名称+姓名)。报名开始时间以挂网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16时。

2.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

②身份证扫描件;

③已毕业人员提供:岗位需要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同时提供学信网下载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电子档案);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2023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加盖院校公章);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上述材料以备资格审查。凡未如实填报或有隐瞒、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资格。

四、考试科目、考试时间

考试采取面试考核形式。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1.体检。考试结束后,由我中心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正式录用

拟录用人员须在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劳务派遣人员试用期入职手续。

拟录用人员与盐城宏太劳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被派遣至江苏省盐城环境监测中心工作。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的,不予录用。

七、薪资待遇

拟定薪资6-8万元/年(含五险一金及税费等),享受国家法定假期,具体薪酬将结合个人学历职称、任职岗位等情况而定。

八、政策咨询

江苏省盐城环境监测中心办公室负责政策咨询工作。咨询电话:0515-88224085。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九、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并接受中心党风廉政监督工作小组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8334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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