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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面向全国开展2023年师范类毕业生校园招聘简章(西安站)

发布时间:2023-03-09 2:52     浏览量:747

根据奎文区各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2023年师范类毕业生(第一批)到我区中小学校任教。现将西安站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全国2023年毕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毕业生(须同时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定向培养生、在职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不列入范围)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学习成绩优异,能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其中应聘语文教师岗位应有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应聘英语教师岗位须具有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水平证书。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符合公开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计划

西安站计划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11人。现场进行报名并组织笔试和面试,因非人为因素导致取消计划将会提前发布公告通知,届时可以选择参加奎文区2023年面向社会统一招聘考试。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西安站)现场报名时间:3月17日—3月18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6:00。

(西安站)现场报名地点:长安国际大酒店(长安区南长安街78号),详细见一楼公告牌。

根据校园招聘相关安排,凡符合招聘条件的2023届师范毕业生均可现场报名,现场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提供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身份证、普通话水平证书、英语水平证书(英语岗位必须提供)、学校就业主管机构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教师资格证书(可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提供)以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一式一份),已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须出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

工作小组对照简章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初审,作出资格审查结论并通知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人现场扫码入群,按群内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并在准考证上张贴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照片与报名表一致)。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在领取准考证时通知。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根据招聘岗位要求,主要考察应聘者岗位履职应具备的教育教学理论知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试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采取答辩形式,重点测评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职业道德和行为表现等方面内容。思考加答辩共计5分钟。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作出,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列入考察、体检范围。

(三)意向签约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与入围人员签订初步意向书。如签订意向书的毕业生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前未按规定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教师资格、普通话和专业水平(限英语岗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在校受过处分、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有其他违法行为,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察与体检

时间另行通知。对入围人员进行考察,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审核。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档案存在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于在考察、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四、有关待遇及管理

1.正式录用后,由奎文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区内中小学工作,并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的中小学教师列入正式事业编制。

2.教师聘用后实行服务期制度,按照《奎文区教育系统教职工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及时关注公开招聘有关信息,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及附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应后果。对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实施。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本简章由奎文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19506512767,咨询时间从3月14日开始,上午8:00—11:30,14:00—18:00。

奎文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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