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京剧艺术传承发展中心为寿光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寿光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的分支机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与寿光市京剧艺术团有限公司一体化运行。为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推进寿光市京剧艺术传承中心的运行和管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寿光市京剧艺术传承中心管理人员1名,兼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实际专业人才的需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 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员优先;
(三) 男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3月10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3月10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五) 具有艺术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3年以上的国有文艺院团管理经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寿光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事业单位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按政策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程序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0 日-3月15日(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寿光市文化和旅游局综合科(寿光市商务小区4号楼334室)。
3.报名所需材料
(1)《公开招聘寿光市京剧艺术传承发展中心管理人员报名表》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有关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有3年以上的国有文艺院团管理经历证明,由(行业)主管部门提供;
4.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招聘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先面试后笔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前后审查结果不一致的,以后一次审查结果为准。
(一)面试
面试由寿光市文化和旅游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素质、管理能力以及岗位匹配度等。面试人选从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确定。报名人数(以缴费成功为准)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取消该次招聘。截至面试之日前一个工作日的17:00,面试人选不能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核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作出,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公布。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笔试和体检范围。
面试费70元/人。
面试时间:2023年3月21 日上午9:00-11:30
(二)笔试
此次招聘人员的专业性较强,本次笔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艺术专业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寿光市文化和旅游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3年3月24日上午9:00-11:30
笔试人选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笔试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笔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如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四、考察和体检
寿光市文化和旅游局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审核。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寿光市文化和旅游局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寿光市文化和旅游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寿光市文化和旅游局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办理手续的,视为放弃资格。
六、有关说明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保持通讯畅通有效,以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自行负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寿光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36-5221215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36-5112018
咨询电话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
寿光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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