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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9 3:37     浏览量:1103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是隶属于天津市教委的具有独立法人的事业单位。为适应天津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推动天津市软件与信息服务业的跨越持续发展,由天津市教委、科委、新技术产业园区和天津工业大学等高校共建的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人才培养基地。

学院坐落在天津第三高教园区,是一所采用新模式新体制运行的市属普通高等院校。学院以培养多层次(含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高职高专学生、在职人员、继续教育和各级各类人员的技术培训)的具有创新精神的适用性人才为主要任务。学院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贯穿立德树人、全员育人过程始终,立足创新发展、着力内涵建设,树立“教学与产业相融,学院与企业互动”的办学理念,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运作,在“资源共享、实习实训、创新创业、就业服务”四个方面,走出了一条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软件人才的天津特色之路。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于2023年3月6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jy.tj.gov.cn/)及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门户网站(www.tjise.edu.cn)通知公告专栏发布。具体招聘岗位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院校专业指导目录执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调入手续;

7.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8.留学回国人员须为在国(境)外完成学业且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9.应届毕业生最高学历学位毕业证、学位证须在报到截止日之前取得;

10.应届毕业生指2023年毕业生,2021、2022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11.满足招聘计划中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并具有相应的证明材料。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曾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8.招聘岗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及相关事项

1.招聘方案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报考人员可在3月12日9:00至3月16日16:00,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板块(http://hrss.tj.gov.cn/jsdw/rsksw/)”左下方的“社会化委托考试”栏目进行报名。非报名时间或通过其他方式报名无效。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承诺所填写的各项报考信息全部真实有效,未按要求报名和提供资格审查材料,或提供虚假信息、信息不全等,审查不予通过,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报名后2个工作日,学院及各招聘部门根据应聘信息及岗位需求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报名网站查询。

3.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且实际缴费人数之比低于1:3,相应调减招聘岗位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报考不能开考岗位的考生可在相应时间进行网上改报。

(三)考试与考核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及岗位胜任能力,笔试科目考两科,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每科满分均为100分。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应考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和技能。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主要测查应考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常识和写作水平。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综合知识成绩,保留一位小数。

网上资格审查合格并缴费的报考人员2023年3月23日9:00开始网上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2023年3月26日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与报名时一致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将于4月15日在报名网站或在学校主页通知公告专栏公布。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学院会在官网公布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资格复审的人数不足1:3比例时,按照实际人数进行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需持相关材料按照要求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及相关要求将在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门户网站(www.tjise.edu.cn)通知公告专栏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如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等原因,导致进入面试人选出现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面试

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结合资格复审情况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满分100分,保留一位小数,及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允许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如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等原因,导致进入面试人选出现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的人选如果笔试成绩相同,以《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为原则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门户网站(www.tjise.edu.cn)通知公告专栏另行通知。

4.成绩核算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总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综合知识》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一位小数,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成绩相同情况,则以以《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为原则确定面试人选。

(四)体检

1.进入体检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参加由学院组织的统一体检。体检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费用自理。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2.体检、复检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参加体检、复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五)考察

考察实行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考察。由学院组织岗位实践考察,被考察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参与具体实际工作。考察由各用人部门组织实施。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和实绩、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适配性以及需要回避的问题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政治考察、档案等进行复核。考察结束后由用人部门出具书面综合考察报告,考察鉴定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公示与聘用

学院将根据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学院干部和人才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学院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人员需在自公示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报到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院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对于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报到者,学院将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正式入职后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按学院规定执行,职务晋升、奖惩、各类保险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学院相关政策执行。

公开招聘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规定,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选。

五、纪律监督

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聘用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回避。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22-58685190张老师

022-58685002及老师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时间恕不接受电话咨询。)

监督电话:022-58685077

六、特别提示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我校对招聘工作时间安排进行调整的情况,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以新调整的安排为准。同时请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准确、有效的手机号,如遇调整,将以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

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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