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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残疾人文化体育指导中心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9 5:19     浏览量:748

浙江省残疾人文化体育指导中心是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主要承担指导全省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和体育活动等工作。现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6人。岗位名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非在编工作人员义务;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6.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报名方式:符合条件人员如实填写报名表(附件2),并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后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邮箱631714420@qq.com。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电话通知审查合格人员参加考试。

(三)考试

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礼节礼仪与拟聘岗位匹配度等。参加人员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入围人员名单。

(四)体检聘用

根据报名人员面试成绩,择优确定入围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聘用对象,与第三方劳务派遣机构签订用工合同,派遣至省残疾人文化体育指导中心工作。

三、薪酬待遇

执行省残疾人文化体育指导中心非在编工作人员薪酬待遇标准。按国家规定缴纳基本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由劳务派遣公司在月工资中代扣代缴。

四、其他事项

报名人员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的,或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到岗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0571-87312877,联系人:吴老师

浙江省残疾人文化体育指导中心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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