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劳务人员,派遣到宜章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从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内勤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自愿报名,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后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1.专职人民调解员岗位,招聘人数7人;
2.内勤及信息平台系统管理人员岗位,招聘人数1人。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思想进步,作风正派,纪律观念强,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参加邪教组织,无纹身。
3.具有高中或中专(含)以上学历,18周岁-45周岁,有调解工作经验、本科以上文凭、法律专业院校毕业生、复退军人、持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或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优先;
4.热爱人民调解工作,群众意识强,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人际沟通能力;
5.与其他单位没有建立劳动关系,未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未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6.身体健康,符合体检标准和心理素质;
7.宜章县辖区内常住居民(在县城居住);
8.无其他不适合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1.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3日至3月17日。
(2)报名地点:宜章县玉溪镇南京路电力公司9楼。(宜航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18973583699。
(3)报名要求:报名时携带《宜航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劳务派遣人员招聘报名表》、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征信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1份。
(4)报名完成之后,请随时保持通讯通畅以便通知到本人,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2.考试
(1)笔试:专职调解员岗位内容为调解知识、电脑办公技能,内勤岗内容为文秘及电脑办公技能(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50%。
(2)面试:按拟招人数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如人数未达到比例的,可全部参加。面试内容为与岗位工作有关内容,测评面试者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能力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综合成绩50%。
(3)计分。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折算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宁缺毋滥”原则,如无足够的合适人员,空出的岗位择期再行招聘。即这次招聘综合成绩未及格(百分制未达60分)的,一律不予进入体检环节。
3.体检
综合成绩及格(百分制达60分)和以上的,从高分至低分1:1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生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对体检不合格出现人员空缺的,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到县级医疗部门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4.考察
由相关部门对拟录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政审不合格出现人员空缺的,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五、用工方式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宜章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工作(其中1-2人派遣至县矛调中心驻县信访接待中心工作站)。
六、聘用
试用期1个月,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工资待遇
试用期发放基本工资2200元。试用期满后:(1)专职调解员岗位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2200元、绩效奖400元(非定额,年底根据工作表现在中心工作人员之中统一调配核算)和办案补贴(人民调解“以奖代补”)三部分组成(每月平均薪酬总额不超过4000元);(2)内勤岗位工资待遇为基本工资2200元、绩效奖400元(非定额,年底根据工作表现在中心工作人员之中统一调配核算),并按政策享受出差津贴;(3)所有人员按政策购买“五险”(具体标准按政策规定调整)。
八、合同期限
聘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表现优秀者,合同期满后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九、相关事项说明
1.为保证招聘的权威性,本次招聘由县矛调中心主管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全程派员主持、监督。
2.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3.具有法律资格人员、基层法律服务资格人员聘用后不得从事有偿法律服务,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宜航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3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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