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利用社会优质人力资源,适应缉私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缉私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缉私辅警),以劳务派遣方式派遣至海口海关缉私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工单位简介
海口海关缉私局主要负责海口海关辖区反走私工作,是一支专司打击走私的公安执法力量,下辖三亚、洋浦、清澜、八所、海口美兰机场海关缉私分局等多个正处级单位。
二、招聘岗位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
招聘缉私辅警100名,其中男性80名,女性20名。具体招聘计划如下:
工作地点 | 合计 (100人) | 男性 | 女性 (不限专业) | |
不限专业 | 专业类:计算机类、新闻传播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 专业:法学、财务管理、会计学、汉语言文学 | |||
海口市 | 50 | 25 | 15 | 10 |
三亚市 | 20 | 10 | 6 | 4 |
洋浦经济开发区 | 10 | 5 | 3 | 2 |
文昌市 | 10 | 5 | 3 | 2 |
东方市 | 10 | 5 | 3 | 2 |
合计 | 100 | 50 | 30 | 20 |
(二)招聘对象及具体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责任心,爱岗敬业;
(3)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3月17日至2005年3月16日期间出生);
(4)学历条件:报名时间截止前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中等专科)学历;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承诺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否则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取消招聘资格。
(5)身体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68米(含)以上,女性身高1.58米(含)以上。身心健康,体态端正。
(6)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曾因走私违规行为被处罚过的;
(7)其他不适宜从事缉私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评、资格复审、心理测评、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环节。
(一)发布公告
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海关门户网站(http://haikou.customs.gov.cn/)发布招聘各环节的公告,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报考人员须看清考试时间、地点和场次,按要求凭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参加考试,缺考者不再补考。
公告公示期:2023年3月8日至2023年3月31日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不再另行组织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招考岗位以实际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认开考人数。
2.报名时间:2023年3月16日09:00至3月31日16:00。
3.报名网址:
https://kaoshi.daijun.com/#/user/login/dw=e0d0PbvbgTnt6lH%2FJQYDkjZtQF0at2NLLGLLjogP%2BIB294bEZw
4.填报信息
(1)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通过注册后,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2)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3)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②户口本(户口本首页及报考人员本人页);
③学历、学位证书(学位证书如有则提供),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带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下载《2023年应届毕业生个人承诺书》(附件1)进行手写签名并捺印后扫描上传;
④报考人员为退役军人的,须提供本人应征入伍审批表和退役军人证,应征入伍审批表无原件的提交复印件(须加盖提供单位印章);无应征入伍审批表可提供退役安置所在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具的服兵役证明或入伍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或人民武装部)开具的入伍证明;
⑤近期免冠证件照2寸(jpg格式,200KB以下,不可过度拉伸、美化);
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查询范围是全国,查询结果需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及结果。报考人员将网页查询结果保存成图片形式。查询网址为http://zxgk.court.gov.cn/zhzxgk/;
⑦其他岗位所需的报考资料(如报考人员具有特战旅、蛙人部队、战区侦查大队经历的退役军人及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等特殊资质的,需在报名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5.考生报名时应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考生本人所留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保持通讯顺畅,确保能及时联系到本人。
(三)资格初审
1.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海关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招聘工作小组将依据公告予以解答或纠正。
2.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人员,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3.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海关门户网站。
4.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笔试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为入围笔试人员。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时事政治等,实行百分制,按50%计入考试综合成绩。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成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海关门户网站公布。
3.本次笔试未指定任何指定教材及培训班,请各位考生依据知识点自行进行复习,谨防上当受骗。
(五)体能测评
1.招考职位名额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入围体能测评比例为1:3;招考职位名额在9人(含9人)以下的,入围体能测评比例为1:4。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招考职位,按实际人数确定体能测评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上述比例确定体能测评人选。若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同分数者,按同名次一并进入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入围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海关门户网站公布。
2.体能测评的项目和考核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1)男子组
项 目 | 标 准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000米跑 | ≤4′25′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2)女子组
项 目 | 标 准 |
10米×4往返跑 | ≤14′1 |
800米跑 | ≤4′20′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3.体能测评项目中,10米×4往返跑测评最多不超过2次,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项目只测评一次,纵跳摸高测评最多不超过三次,测评结果得出后均不进行复测。
4.测评项目其中一项不达标,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5.体能测评不合格人员予以淘汰;体能测评合格者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海关门户网站发布。
2.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须根据后续公告要求提供纸质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名表所填内容和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在任何环节(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心理测评人员。
(七)心理测评
入围心理测评人员名单、心理测评时间和地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海关门户网站发布。
(八)面试
1.招考职位名额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入围面试比例为1:2;招考职位名额在9人(含9人)以下的,入围面试入选比例为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招考职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在心理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上述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同分数者,按同名次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人选名单、时间及地点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海关门户网站公布。
2.本次招聘面试采取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者不予以录用。
3.面试主要测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分析判断能力等。
4.综合成绩
(1)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进行计算。
如报考人员具有特战旅、蛙人部队、战区侦察大队经历的退役军人及国家二级运动员证的,在笔试、面试成绩中各加5分。相应证明资料以报名时提供为准。
(2)在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根据以下顺序为优先级确定:
①缉私烈士和因公牺牲缉私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优先。
②对不限专业的岗位,综合成绩相同时,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计算机类、新闻传播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法学(030101K)、财务管理(120204)、会计学(120203K)、汉语言文学(050101)专业优先,专业说明详见附件2。
③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④学历高者优先;
(九)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末位出现同分数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若再有同分者,符合优先条件的优先)。
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海关门户网站公布,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2.在体检过程中,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异议的,须在3天内提出复检申请。体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招聘工作小组将对体检过程全程进行严格监督,对作弊、造假和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不予聘用。由此造成的空缺,按照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体检人员。
(十)政审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政审人选。政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政审的不予聘用,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替补政审人员。
(十一)公示
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海关门户网站公示5天,接受实名举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反映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核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放弃体检、考察,或者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按综合成绩依次排序确定递补人选。
(十二)聘用
公示期满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与符合招聘的条件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确定用人单位与警务辅助人员的权利、义务,并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试用期内接受岗前专业技能培训及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以聘用。
注:未取得毕业证的报考人员,在取得毕业证前,签订实习合同。
四、工资福利待遇
辅警月工资约5000元(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层级工资、考核奖及其他津补贴另算。视情况安排住宿、享受法定带薪假期、配发工作服装鞋帽。每年组织健康体检,购买人身安全及医疗健康相关保险。
五、注意事项
(一)凡在规定时间,未按有关通知、有关规定参加笔试、体能测评、资格复审、心理测评、面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实行自律制度,报考人员须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不如实填报和违反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公告中所涉及的专业,以《专业参考目录说明》(附件2)为准。该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专业门类、名称及课程设置呈报招聘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本次招聘未指定任何教材及培训班,请各位考生自行进行复习,谨防上当受骗。
(三)本次招聘的准考证打印、笔试、体能测评、资格复审、心理测评、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各项工作安排都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海关门户网站发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各位考生关注。
(四)本招聘公告由海口海关缉私局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五)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898—65230708、66101630;
以上联系方式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附件:
海口海关缉私局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