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市位于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中心位置,是“一带一路”西部陆海新通道枢纽城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为全面实施“建大港、壮产业、造滨城、美乡村”四轮驱动战略,争当广西“面朝大海、向海图强”排头兵,加快招聘和储备推进钦州市重大项目建设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扎实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钦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暂行办法》(钦政办〔2016〕5号)等文件精神,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急需紧缺人才1人,岗位为钦州市水利局直属事业单位钦州市青年水闸水利电力管理处专业技术岗位。
二、招聘对象
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钦州市(含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和编外聘用人员(含聘用控制数)不列入招聘范围。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除了具备《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报考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
(二)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廉洁自律,乐于奉献。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要求为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利工程管理。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3月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并具有工程系列水利水电行业(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四)年龄50周岁以下(1973年3月之后出生)。
(五)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工作期间受过处分、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相关纪律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招聘方式
事业单位招聘坚持“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本次招聘人才采取直接面谈考核的方式,按程序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程序
1、报名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应聘人员填写好《钦州市水利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人才报名登记表》(详见附表),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15日。填写的应聘信息必须真实,不实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请将报名登记表、有效身份证、相关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按规定时间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发到钦州市水利局人事科(邮箱qzslrsk@126.com,传真0777-2829528)。
2.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人才实行现场资格审查。招聘工作组对照本公告的岗位条件及相关要求,严格审核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并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现场考核。应聘人员前来应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相关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由工作人员验证无误后才能参加面谈考核。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其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一致,经审核符合举证条件的,可以报考。此项由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举证须由应聘人员提交本人在校学习期间所学专业课程目录(须有学校公章),以及任意一所学校与岗位要求相同专业的课程目录(须有该校公章)。凡是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不得拒绝报考。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按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有关规定处理。
(三)组织面谈考核。根据有关规定,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直接面谈考核。面谈考核结束后,根据“双向选择、择优聘用”原则,结合岗位需求,以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岗位经历、与岗位匹配度等综合情况排序择优确定直接考核人选(以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当天在市水利局办公楼1楼公示栏公布直接考核人选名单。
1.面谈考核对象: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
2.考核时间:2023年3月21日上午9:30。
3.考核地点:钦州市水利局办公楼512会议室。
4.考生须知。
(1)考生于当天上午9:00前到指定的候考室(市水利局三楼党员活动室),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后开始抽签,超过当天上午9:30仍没有到达候考室的考生不允许进入候考室,按自动放弃面谈资格处理。考生由引导员引导至考核地点。面谈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考核点,不得逗留。
(2)面谈期间,考生食宿等相关问题及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考核、体检
考核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五)聘用及用编
经过考核、体检合格和公示无异议的,按权限分别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后,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通过“绿色通道”及时办理入编手续。
五、享受待遇
引进人才除享受引进单位工资待遇外,还可享受钦州市引进人才的生活补贴、免租金入住人才公寓等政策待遇。生活补贴发放标准如下:第一类为正高级职称获得者、博士研究生且有副高级职称者、出站博士后,总额30万元(税后,分5年发放,下同);第二类为博士研究生、副高级以上职称获得者,总额25万元;第三类为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总额15万元。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钦州市水利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与钦州市水利局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0777-2824154。
此文包含下列附件,点击即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