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是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直属相当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所修课程全部合格、无补考记录;非北京常住户口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相关条件要求;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认证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未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4.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3月20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所需电子版材料如下:
(1)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完整填写《》(附件2),在“本人签字”处手签并扫描。
(2)本人简历扫描件。
(3)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户口薄(首页和本人页)扫描件。
(5)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学校就业部门盖章并注明培养方式)、所学全部课程成绩单扫描件(学校教务部门盖章)、英语四(六)级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符合留学回国人员申报条件的需提交教育部门相应的国(境)外学历认证扫描件。
(6)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1张。
(7)已取得的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证扫描件,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扫描件。
将以上报名材料扫描打包(按序号排列,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发至指定邮箱bjsthj2020@163.com。
3.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需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如某一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面试比例要求,按实际报名审查合格的人数进行考试。
(3)应聘人员对招聘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联系电话:68474275,联系人:黄日明,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30)。
(二)资格初审和复审
1.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由用人单位通知参加现场复审。
2.参加现场复审人员需携带网络报名时提交的扫描件原件进行现场复查,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办理参加笔试相关事宜。
3.现场复审地点及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由用人单位组织应聘人员参加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及组织形式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在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布。
以发布的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若有应聘人员主动放弃面试,需提交书面说明,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方法,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形式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占60%的权重计算。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示。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每个岗位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五、体检和组织考察
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考察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完成体检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派考察组进行全面考察。
如应聘人员自行放弃招聘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将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和聘用手续等,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需说明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体检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网址:http://sthjj.beijing.gov.cn/。
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3年3月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