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林县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西政办发〔2021〕71号)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西平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为做好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职位、岗位性质
(一)招聘职位:乡村振兴专职人员1名。
(二)岗位性质:政府购买服务。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西林县常住户口的公民。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诚实守信,讲文明懂礼貌,无任何不良记录和违规违纪行为。
(三)爱岗敬业,工作责任心强,做事认真细致、扎实稳妥,任劳任怨,能够吃苦耐劳,坚决服从工作安排。
(四)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3月8日至2005年3月8日期间出生)。
(七)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优先招聘:
1.政治面貌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的;
2.有机关单位办公室工作经验;
3.熟悉乡村振兴工作的;
4.有C1驾驶证及驾驶经验的。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道德败坏、有偷窃、赌博等不良行为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7.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按照公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程序进行。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简历、毕业证、各种获奖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场报名。并填写《西平乡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报名时间:2023年3月9日至2023年3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西平乡党政综合办公室。
4.报名咨询电话:0776-8702213。
(二)资格审查
由西平乡负责按招聘岗位的要求及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逐一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或条件不符的,不予受理或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六、面试
报名时间截止后,考生进入面试阶段,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七、考察
(一)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1:1进行考察,面试情况综合考察情况作为进入体检聘用的依据。
(二)根据岗位需求和适应性,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岗位匹配度等情况。
(三)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体检
根据面试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入围人员。体检入围考生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要求复检,由招聘单位联系到上级医院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因体检不合格被淘汰的,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考察、体检的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将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十、待遇与管理
(一)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不纳入正式编制内管理;
(二)本次聘用期限为5个月(即至2023年9月),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聘用期内,如有违法违纪行为,中止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后,可续聘。
(三)聘用期间管理考核、服务待遇按照《西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林县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西政办发〔2021〕71号)执行,无绩效和餐补。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期满终止聘用合同的按照国家劳动合同法相关政策执行;
(四)被聘用人员差旅补助标准参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执行;
(五)休假。被自聘人员事假、病假、丧假、产假、婚假和探亲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说明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用的解除劳动合同。
西平乡人民政府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