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来安县殡仪馆新馆的顺利运营,根据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经研究同意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要求、岗位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扎实、责任心强、吃苦耐劳;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爱岗敬业,具有相应的法律、法规知识和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
3、招聘岗位及条件(具体情况见附表);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现役军人;
(2)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不适宜从事工作岗位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面向社会发布公告,用人单位进行报名资格审核,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准考证发放、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1、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用人单位完成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5日-3月17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得补报;报名地点:来安县民政局(来安县政务服务中心8楼第二会议室),联系电话:0550-5612172。
报名时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及资格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完成后返还本人)和各类证件复印件一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报名时填写《2023年来安县公开招聘殡仪馆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
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名数达1:1.5时方可开考,若报考人数不足开考比例,则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数。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 [2009]118文件规定,报名时缴纳报名费45元。
2、准考证发放
领取准考证时间:2023年3月22日-23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领取地点:来安县人社局(来安县新城区人防大厦7楼723办公室)。联系电话:0550-5629322。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若因疫情等原因导致考试时间延期的情况,为此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不予办理报名手续取消及报名费退还事宜。
3、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面试采取现场问答的方式,主要测试参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综合工作能力,由全体考官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综合评价打分,面试满分100分。
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等详见准考证。
4、体检
按照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对象,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体检或考察结束后,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参考人员中按分数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5、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6、公示
根据考试情况,按考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初选。考分相同的,具备相关资格证的优先聘用(具体情况见附表);条件仍然相同的优先聘用学历高的;学历仍相同,优先聘用年龄大的。对于初选的考生,按1:1比例在县政府网站和政府公示栏公示3天,无异议后,按程序予以聘用。
7、待遇、聘用及经费供给渠道
此次公开招聘的3名工作人员待遇按照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纪要执行,按每人每年8万元的标准纳入财政预算。县人社局旺业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进行劳务派遣并办理相关手续,发放工资、缴纳“四险一金”、审核每月人员在岗情况等。
四、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2023年来安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邀请县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招聘方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来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