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铜陵市郊区人民法院委托铜陵市利业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面向社会招聘审判辅助岗位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二、基本要求
1.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热爱法院工作,服从单位分配,品行端正,心理健康,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较好的群众沟通能力;熟悉法律基础知识;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生理缺陷、纹身等特征。
2.以下情形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辞退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未取得符合公告要求“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的人员;
(5)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法院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方式:实行笔试、面试、技能测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面试、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铜陵市郊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铜陵市利业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网站(www.tlslyzx.com)上发布公告。
后续相关招考事项请考生及时登陆铜陵市利业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网站查询。
(二)公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登录铜陵市利业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网站注册报名。注册时务必请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名时,在报名页面下载报名模板,根据公告及报名模板要求,请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正反面、毕业证书原件照片、《2023年铜陵市郊区人民法院社会购买服务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1),报02岗位的须另外提供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照片。将上述材料放入同一个Word文档内上传。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3月14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咨询电话:0562-2861600 0562-2122036(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3.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
4.报名费用:考试收费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考试费每人每科45元、面试费每人80元收取。
5.报名结束后请及时登陆铜陵市利业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网站查看报名进度。笔试考试缴费须在审核通过后的三日内完成。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关注网站通知并根据通知要求按时打印准考证。逾时未打印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
6.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考察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四)面试及技能测试
1.面试
按照笔试技成绩与招聘岗位4:1的比例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及技能测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2.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方式为通过看打方式测试打字速度和准确率。
实际参加面试及技能测试人员数如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的,考生测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参加面试及技能测试人员需领取测试通知书,领取通知书时缴纳面试费用。领取通知书时间、地点请关注铜陵市利业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网站,请考生自行查阅。
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测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递补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总成绩计算方法
1.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4:4:2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2.若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进行排名。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对体检合格者,按照报考条件和有关规定进行考察。
如出现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情况,根据该招聘职位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递补人选。
(八)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铜陵市郊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和铜陵市利业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九)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统一安排工作岗位,按有关规定与铜陵市利业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签定劳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2024年3月13日前,如产生缺额的,根据工作需要,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并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
四、工资待遇
薪酬待遇根据铜陵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执行,购买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0562-2896166
监督电话:0562- 2896137(铜陵市郊区纪委监委驻郊区法院纪检监察组)
铜陵市利业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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