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成都市青白江区委员会(以下简称团区委)是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是党领导下的社会群众团体。为更好的服务广大青年,推动我区青少年事业更好更快发展,团区委现面向社会公开选拔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岗位所需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3.热爱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处分尚未解除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其他法律规定不得被聘用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岗位名称:青少年宫工作人员,1名
(二)岗位职责:调研掌握青少年需求,组织、策划各类青少年活动,编发信息、简报等;其他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岗位要求:
1.年龄原则上35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特别优秀可适当放宽;
2.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肯吃苦耐劳;
4.有较强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熟练操作计算机,熟悉各类办公应用软件,有一定的文字功底;
5.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共青团工作和青少年事务社工工作经历的优先。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6日—10月22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在2021年10月22日17:00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513510611
@qq.com,邮件名请标注“姓名+联系电话”,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材料:
(1)《成都市青白江区团委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
(2)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资格审查:由团区委考核小组根据应聘者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将电话通知其综合考核时间。
(二)综合考核
1.考核时间:2020年10月29日前(具体以通知为准)
2.考核方式:综合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专业素养,满分100分。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素养,满分100分。
(三)成绩公布
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折算综合成绩(折合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综合成绩低于8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综合成绩与体检名单同步于2021年11月3前通过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团区委网站(http://www.qbj.gov.cn/qbjq/)公布。
(四)体检
在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到青白江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团区委考核小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结果公示
体检合格且考察通过者由我委确定为拟聘人员,并于2021年11月中旬通过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团区委网站(http://www.qbj.gov.cn/)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影响聘用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通过综合考核、体检、考察及公示的拟聘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凡被聘用的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八)工资、福利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工资待遇按照《关于印发<成都市青白江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青机编〔2019〕48号)要求执行;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以及相应比例的公积金;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
(九)纪律要求
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条件者,立即取消应聘者资格。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69609986/69609962
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新政务服务中心7楼(凤凰大道二段便民路6号)
共青团成都市青白江区委员会
2021年10月15日
附件1:
共青团成都市青白江区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照片(近期1寸免冠蓝底彩照) | |||||||||
年龄 | 政治 面貌 | 民族 | ||||||||||
身体状况 | 婚姻 状况 | |||||||||||
身份证号 | 联系 电话 | |||||||||||
家庭住址 | ||||||||||||
全日制 教育学历 | 最高 学历 | |||||||||||
工龄(含军龄) | 现就职单位及职务 | |||||||||||
取得资格证书 | ||||||||||||
有何专长 | ||||||||||||
奖惩情况 | ||||||||||||
工作经历 | 请说明您从大学毕业以来的工作经历 | |||||||||||
起止时间 | 工作单位 名称 | 职位 | 工作内容简述 | |||||||||
学习经历 | 请说明您从大学以来的教育经历 | |||||||||||
起止时间 | 学校名称 | 专业 | ||||||||||
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 | 称谓 | 姓名 | 年龄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 | |||||||
诚信承诺 |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符合应聘岗位的身体条件,凡隐瞒精神疾病、重大疾病等病史和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申请者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