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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选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1 16:48     浏览量:924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加强学生社团建设,进一步规范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管理,激励学生社团指导教师作用发挥,促进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管理办法》(宁职院党发﹝2022﹞50号)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要求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恪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品德高尚;

2.具备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管理能力以及与社团发展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丰富,热心公益事务,具有奉献精神,关爱学生成长;

3.指导教师应为学校在职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55岁(1968年4月后出生),任期不少于1年;

4.思想政治类社团和志愿公益类社团指导教师须为中共党员;

5.鼓励学校专职辅导员、党政管理干部、专任教师积极参与学生社团指导工作。支持思政课教师担任思想政治类社团的指导教师,支持专任教师担任与专业相关的学生社团指导教师。

二、工作职责

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要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重点开展学生社团规范化、精品化建设,促进学生社团健康发展。

1.指导学生社团发展建设,把握学生社团发展正确方向,加强社团成员思想政治教育;

2.规范学生社团制度建设,按照“一团一策”的原则,规范学生社团日常管理;

3.规范学生社团组织建设,协助做好学生社团骨干的遴选、培养等工作,指导学生社团做好临时党、团支部建设;

4.指导学生社团活动开展,按照“一团一品”原则,审批、指导、参与、监督学生社团开展宁职特色、青年特征的品牌活动,并对学生社团开展的活动宣传内容进行审核;

5.定期对所指导学生社团工作进行总结,及时发现掌握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导学生社团及时进行整改,并向校团委报告。

三、选拔与聘用

1.指导教师实行聘任制,每个聘期为1年。每个学生社团原则上配备1名指导教师。原则上每名指导教师最多指导2个学生社团。期满续聘的,根据考核情况重新进行审核。

2.指导教师的选聘、续聘工作由校团委负责。在原有指导教师库的基础上,按照个人申请、组织推荐的原则进行扩容,并在教师库内选聘指导教师,对上一学年表现优异、考核通过的指导教师综合考虑教师意愿和社团实际需要,学校统筹进行续聘及选聘。最终结果提交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研究决定,并在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备案。

3.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待遇按照《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安排

有意应聘的教师,请于3月15日之前,将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申请登记表(附件3)及申请汇总表(附件4)发至校团委邮箱nxzyjsxytw@163.com,纸质版材料收取另行通知。

联系人:徐  凯

联系方式:0951-2135041

共青团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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